2015年2月2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15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今天下午,国家电网公司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特别提到了薪酬管理和退休政策问题。通报主要内容如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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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网公布巡视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和退休政策

2015-09-14 17:59 来源:能见派微信 

2015年2月2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15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今天下午,国家电网公司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特别提到了薪酬管理和退休政策问题。

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 坚持党的集体领导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和《总部“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程序进行梳理分析,明确33项集体决策主要事项和4项基本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作用,防范决策风险。

2.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

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同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完善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党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

严格主体责任履行。建立各级党组(党委)定期向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听取同级纪检组(纪委)工作汇报,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纪委)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职责。

3. 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制定并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具体措施,实现了公司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基本做到二级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职,公司纪检组监察局4个处室全部具备纪律审查职能。实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三项谈话”、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将巡视反馈问题及纪律审查、依法治企综合检查发现问题作为防控重点,综合发挥业务部门专业优势,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财务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协同监督。

认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合理调配办案力量,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又关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共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对群众利益诉求信访件逐一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前全部办结,并向巡视组作了汇报。整改期间,对巡视组移交的第四批廉政方面信访件,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严格防控廉政风险。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深化改革、依法治企、强化管理全面融合。

4. 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修订公司党组《关于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完善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明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要求,强化酝酿和征求意见工作。严格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各级干部选任程序完备,后备干部产生程序明确。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管理,坚持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坚持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三龄”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履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清楚、真实、准确。

公司已按巡视组要求做到纪检组长参加人事工作初始酝酿。印发公司《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工作操作规程》,对公司系统拟提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实行“凡提必核”。

组织各单位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利用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抽查,对未经审批越级提拔、破格提拔的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究责任。印发《关于对2014年“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对公司系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撤销行政职务及以上处分的科级以上干部,开展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

5.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统筹不同地区干部经历、年龄、专业等情况,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使用更加注重基层和生产一线,更加注重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合理使用不同地区、不同专业干部。

强化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更加注重后备干部地区平衡;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推荐产生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开展专项考察。

6. 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

坚持从严从紧原则,修订《公司党组管理领导干部职务名称表》,明确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职数,大力整治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提拔干部、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

加强岗位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处级、科级干部管理职数,规范干部管理;管理岗位超编的,制定超编岗位压缩计划,将超编人员补充至生产一线岗位。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方案》和公司批复机构定员方案,强化机构编制的审批核准和监督执行,实现“三定”管理全覆盖。

7. 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

修订公司《关于二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二线人员的任职年龄标准。加强对退二线干部管理,严禁退二线干部在外兼职和经商办企业。

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到龄次月办理退休手续。目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除个别按照国家规定可暂缓退休的人员外,公司党组管理的73名到龄二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全部办理退休手续。

8. 严格领导干部交流管理

修订公司《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明确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一般应进行交流;严格落实重要关键岗位人员交流有关规定;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同一单位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跨单位交流,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制定公司《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防止任人唯亲问题出现。

9.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

进一步明确各级干部提拔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规定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更加重视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干部提任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注重让干部“墩墩苗”,在基层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成长。

10. 严格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对各级企业负责人薪酬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超出上级单位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除国家另有规定并经公司审核同意外,严禁领取年度薪酬核定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

严禁为企业负责人出资缴纳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税费,严禁超标准为企业负责人建立企业年金、购买商业性保险;

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严禁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严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之外、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严禁领导干部兼职领取报酬,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吃空饷”。

11. 严格规范员工管理

强化招聘制度落实。科学编制招聘计划,严格规范招聘过程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笔(机)试、面试等关键环节,并对人选签字确认。

 

严格执行公司招聘毕业生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要求。严格执行跨地市、县公司人员调动标准和条件,激励优秀员工向生产一线、供电所流动。严格领导干部家属调动管理,加强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全面完成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设,落实薪酬福利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奢侈浪费及靠电吃电行为

1. 坚决杜绝权力寻租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省公司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工程发包、分包程序,杜绝利用职权人为干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电网建设合格分包商名录,严格分包队伍准入管理。

组织基建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开展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和分包管理专项检查,解决建设程序、合同管理、设计评审、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无证承揽工程、违规分包问题。

加强招投标过程管控。对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排查,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细则,加强招投标关键环节规范管理和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标准和操作流程,规范开展发标、评标、定标工作。

加强招标采购计划管理,明确非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采购方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个别专家操纵评标结果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格专家抽取和审核程序,优化专家库结构,建立专家履责评价考核机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招标采购相关文书实行签字背书、永久追溯。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采购电子化、全覆盖。强化供应商管理,加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审核、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等工作。

2. 坚持勤俭办企业

开展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清理整顿。严格执行中央推进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按时完成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疗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培训疗养服务机构全面排查,进一步精简整合,目前已减少21家(关停3家,转变使用用途18家)。

严格执行公司小型基建、非生产性技改、大修等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违规建设、超标准超范围建设、豪华装修等问题。加强培训疗养服务机构日常管理,降低运营维护成本。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专家公寓管理使用问题,严肃认真整改,严格规范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严格落实国资委和公司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对有关物品作为固定资产规范入账、造册管理,制定并落实依法评估、公开转让的处置方案,保证操作依法合规。

3. 着力解决靠电吃电问题

强化营业窗口建设。

规范业扩报装管理。修订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公开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简化业扩报装手续。加快营配调信息贯通和业务融合,优化服务流程,缩短业扩报装和停电时间。依托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开展业扩报装运转情况监测,建立定期发布机制。

严格供电服务监督检查。加强95598业务管理,修订公司《95598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全过程、全天候在线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加强客户投诉跨专业闭环管理,开展投诉挂牌督办,重点督办典型投诉187件。

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1.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全面梳理排查公司对外资产处置、内部资产整合工作情况,加强资产处置管控,进一步完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利益输送方面的措施。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对照国家法规制度及公司内控规定,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处置、资产产权交易等领域进行了全面自查,排查关键控制点2459个,涉及资产并购和产权转让事项1688项。

全面排查公司系统内部涉及直属产业单位的地块、酒店、房产项目整合情况,狠抓评估机构资质、评价报告审核、进场交易、定价控制、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对近年来公司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多经企业和集体资产处置评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2. 强化集体企业财务管理

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严把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关键环节。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统一规范集体企业会计核算,完善财务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集体企业预算和资金规范管理,优化完善集体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严格财务收支管控,清理规范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付审批规定。推进集体企业财务管控平台建设,规范主业与集体企业财务关系,严禁主业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集体企业转嫁支出。

3. 强化境外资产资金管理

全面排查境外资产资金管理风险,认真梳理境外输电网项目、能源网项目、绿地项目、EPC项目等境外投资,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决策程序、业务流程、资产资金管理和运营效益等方面进行检查分析,消除薄弱环节和风险点。

 

严格执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公司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国资委境外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境外项目在线管理平台,强化境外投资并购、资产运营、工程建设等业务全过程风险管控,确保境外资产和资金安全。

原标题:国网公布巡视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和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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