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综合监控扩展完善检修系统工程已由湖北省电力公司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电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①新建湖北省电力大厦负一楼、3楼、21楼、岳家嘴、团结村的动力环境监控;②改造湖北省电力大厦30楼、33楼机房的动力环境监控;③监控系统软件1套。
招标范围:在现有监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独立的包含上述项目内容的监控系统平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且根据商业法规经营的国内企业实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为ECM-INMS电力通信综合网管系统的软件着作权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业绩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应至少在3项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里成功运行一年以上;
(3)财务要求: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项目经理:从事本专业维护检修五年及以上;
(5)其他要求:具有ISO质量认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8日-2011年11月14日(法定工作日),每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徐东大街351号宏源商务中心708室持单位证明(授权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
5.1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11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武汉市徐东大街351号宏源商务中心709室.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11年11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