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展示良好形象,8月10日以来,玉屏供电局在全局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了“四要十不准”规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局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和铜仁地区、玉屏县委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局扎实开展了“四要十不准”规定的贯彻和落实:
一是组织学习宣传。该局将“四要十不准”规定下发至各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开展热烈的讨论。同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宣传栏等载体,加强对“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宣传,确保各部门干部职工对“四要十不准”的知晓率达百分之百;
二是组织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对照“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做好记录,上报局监察审计部;
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在“四要十不准”规定下发后,为检查贯彻、落实效果,该局监察审计部对全局各部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从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抓起,及时纠正了一些违反《规定》的不良现象。对于违反“四要十不准”的部门和人员,视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采取了口头告诫、经济处罚和全局通报等处理方式,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以上有力措施,该局各部门良好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该局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坚决纠正工作作风中的不良现象,确保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