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召开的全县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评选出来的“十一五”期间先进纳税企业和纳税大户进行了表彰,其中松桃供电局为纳税先进企业获奖金3万元。
在“十一五”期间”,松桃供电局在上级电力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做工作,保供应、抓建设、强基础、促发展,在全面完成自身的各项任务基础上。自觉融入地方开展工作,着力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环境立县、工业强县、城镇兴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的发展战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经营,取得了很大成绩,五年累计上交税金6418万元,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因而被县评为“十一五”期间”先进纳税企业,在大会上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