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了解到,该县被国家水利部授予“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十一五”期间,石柱县水电农村电气建设共投入资金3.3亿元,建成水电站14座,装机28台,容量8505千瓦,新增年发电量3500万千瓦时;建成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2台,容量80000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6座,主变8台,容量55050千伏安,10千伏开关站3座;已架设110千伏输电线路1条,5.9公里,35千伏线路4条,40.33公里,改造或新建10千伏线路1313公里,10千伏配电台区742个,容量34240千伏安。
全县32个乡镇241个行政村已全部通电,通电率达100%。全县人均用电量666千瓦时,户均生活用电570千瓦时,户电率达100%。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石柱县的投资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电气化水平大幅提高,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节能减排,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