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2日,国资委网站公布《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发布一年,《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发现,几乎所有的央企都交上了一份漂亮的节能减排成绩单。
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到,国资委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早在2007年就提出了中央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并把节能减排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几年来,中央企业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取得了积极成效。国资委内部人士向《中国能源报》记者提供资料显示: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可比价)综合能耗下降超过20%;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8%左右,化学需氧量减少33%左右,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央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强化节能减排管理。例如,南方电网深入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推动了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中国华能实施了“燃煤发电厂年捕集二氧化碳3000吨试验示范工程”,是国内首个燃煤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捕集装置,也是国际上技术先进、规模较大的燃煤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捕集项目。中国节能投资建设世界最大单体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
石化、电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有数据显示,我国化工行业的能耗大约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10%;电耗约占全国用电总量的17%。这也是去年公布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重点类32家企业,石化、电力企业占了13家的原因,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等众多能源巨头更是均被列为国资委监督的前10位。
“重点的四个能源企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化工集团,节能减排目标都是提前完成。”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秘书长王文堂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
“十一五”期间,中海油在节能减排方面共投资36.6亿元,实施1031个节能减排项目,累计实现节能量170.7万吨标准煤,是“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708.6%,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中海油先后获得“中国节能减排功勋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第二任期节能减排特别奖”等多项荣誉。
中化集团也在节能减排方面交出了较为优异的答卷:2010年,在主要化工品产量增幅超过上年30%的情况下,各项节能指标均控制在国资委确定的第三任期指标之内,工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93%。
央企节能减排统一标准缺失
王文堂向本报记者透露,虽然央企节能减排目标均完成,但是央企在计算节能减排量时标准不统一,如有的是增加值能耗,有的是产值能耗,有的是技术措施节能量。“国资委没要求按照统一计算标准算。对节能减排计算方法不统一问题,国资委解决不了。” 王文堂说:“主要原因是国家发改委没有统一的计算节能减排的标准。”
王文堂说,虽然去年国资委就发布了暂行办法,但是还有一些制度性的规章有待完善。比如说,国资委没有设立专门管节能的机构、人员。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个别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比较淡薄,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体系不健全、责任未层层落实等问题。有些央企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投入力度不够,所属企业中仍有一批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大、资源利用率低的工艺、设备和装置尚未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