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洛南四皓供电所被陕西省政府纠风办评为 “2010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省级标兵单位”称号。
2010年,省政府纠风办向全省各基层单位广泛发出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的活动号召,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洛南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基层供电所,结合“六个一”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了创建活动,出实招、见实效,使创建活动取得了实效。
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四皓供电所不断深化与创新服务理念,始终将优质服务作为对外窗口的服务准则,全员良好的素质和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使其在全市各窗口单位走在了前列,树立起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受到表彰的供电所员工表示,以后在工作中一定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成为真正的标杆站所,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当好排头兵,为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