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工业改革开放大事记③
(1978年~2008年)
13.1984年1月27日,元宝山—锦州—辽阳—海城输变电工程建成。1985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该工程是我国自行设计、施工、制造的第一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它的建设拉开了东北500千伏电网骨架建设的序幕。
14.1984年5月7日,水电部以(84)水电财字第41号文,发出颁发《关于筹集电力建设资金的暂行规定》通知。为调动各方面办电积极性,补充国家电力建设资金的不足,欢迎各部门、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投资电力工程,并可按投资比例分享用电指标。
15.1984年7月31日,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开工。鲁布革工程利用世界银行1.454亿美元贷款,日本大成公司中标引水隧洞工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并率先实行国际招标、项目管理等国际工程管理机制的工程。自此引发了“鲁布革冲击”,我国水电建设以至全国基建行业开始学习、推广鲁布革经验。
16.1984年10月15日,水电部在望亭发电厂召开多种经营会议,提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制定了《关于电力企事业单位发展集体经济、开展多种经营若干问题的规定》。1985年12月5日,水电部在湖北丹江口召开第二次多种经营会议,形成了《水电部关于电力企(事)业发展集体经济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次年4月,劳动人事部转发了这个规定。
17.1984年12月3日~8日,水电部召开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会议明确,电力工业改革,当前主要目标是解决缺电。检验一切改革措施,首先要看是否有利于解决缺电。会议提出:一是打破一家办电思想,调动各方面办电积极性;二是打破大锅饭,扩大企业自主权。据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电力工业简政放权的规定》。
18.1984年12月14日,国家计委等三部门下达《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水电部通知转发。电力工业自1980年率先实行“拨改贷”,以争取电力投资的增加。此次全部“拨改贷”,实行差别利率,电力纳入3.6%的最高利率行列。
19.1985年2月,国家计委、水电部分别转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关于利用外资、加快电力建设问题的会议纪要》的批示。中央领导几乎每天都担心电要拖经济发展的后腿,指示要突出电力建设,决策组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1985年6月,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成立。1988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复函能源部和国家计委,同意成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并在国家计划中单列。
20.1985年5月23日,国务院国发[1985]72号文,批转国家经委等四部门《关于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通知,鼓励地方、部门和企业集资办电,实行“谁投资、谁用电、谁得利”的政策,并实行多种电价。次年4月,水电部印发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