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电监局规范某招标单位对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的要求
2008年4月26日,某110KV升压站新建工程招标工作中,西北电监局资质管理处受邀参加资质审查工作,发现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未作等级要求,这不符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工作人员立即指出问题,并宣讲了规定中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招标方马上采取措施,废除此次招标,并表示待修订招标文件后,再重新组织招标。
2008年5月6日,招标单位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修订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了招标。
通过规范本次招标工作,对今后电力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查工作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树立了电力监管机构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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