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开展国家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是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关键举措,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从环境效益来看,污染物排放的显著降低,不仅让厂区周边的空气愈发清新,也极大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在生产运营方面,运输车辆和叉车的升级换代,确保了公司运输的高效与降低污染物的排放,为生产流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目标,以科学客观权威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宗旨,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加速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筑牢高质量监测数据根基,强化高效能监测管理,实现高水平业务支撑,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
开展环境中典型新污染物去除机理、环境风险评估及表征方法学研究,加强生态环境健康、基准和标准研究,开展噪声和光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研究。...到 2035 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
陆地生态系统:构建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及重点违法领域的监管。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交通要道、商业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质量报告
九、加强噪声防治技术支撑,提高噪声监管监测能力,科学设置各类噪声监测点位,推进噪声数字化监管平台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自动化等建设工作。...(一)生态环境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工业生产噪声的监管以及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工作,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初步证据,移送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进行查处。
《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 45 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
有序设立园区大气监测站点,强化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有序设立园区大气监测站点,强化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2.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负责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估,建立和完善大气重污染监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参与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督导各乡镇(街道)、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建设。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配备监测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污染源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第八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置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本规定所称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是指通过合同约定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技术服务。
强化科技保障,《行动方案》明确,用好“空天地”一体化大气环境质量预警监测平台,强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加强预测预报和措施评估,依托在线监测、走航、组分站、高空瞭望等大气监测监控体系各类数据,开展空气质量监测预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警,牵头做好重污染天气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应急响应效果评估;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修订
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加强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鼓励黑龙江等省份探索开展黑土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盐碱地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会同市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质量预警,牵头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编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并及时更新
;1、声环境质量监测:市区及各功能板块120个区域声环境、51个道路交通声环境、1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2、海水浴场专项监测:对连岛海滨浴场和苏马湾海水浴场开展专项监测。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展城市噪声治理评估试点,合理设置行业主管部门噪声监管考核评价指标,将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等噪声相关规划及实施情况、声环境质量状况、噪声监测监管以及污染防治情况等作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置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十一条【政府环境监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建设。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配备监测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污染源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2027年底前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0余套老旧仪器设备更新,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进一步完善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四)推动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