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行政处罚与生态损害赔偿“无缝衔接”模式,既有利于保证生态环境损害证据的完整性,也可避免多次补充调查增加当事人负担、浪费行政资源,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将涉案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责任履行情况纳入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综合考虑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且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和赔偿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同年3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检察机关对该案件的上游企业负责人刘某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成功签订了佛山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双赔偿协议。
交易活动接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指导和监管。第三条项目减排量用途(一)可用于替代履行森林生态损害赔偿(修复)责任。...第四章 龙江绿碳登记第十条签发根据核算报告中碳汇减排量结果印制黑龙江省林业碳汇项目产品(简称“龙江绿碳”)凭证,经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后,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核发。
符合生态损害赔偿调查评估情形的,执法人员在违法行为调查(侦查)取证时,应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固定生态环境损害事实和证据。
直至督察进驻,该公司两座矿山均未完成林地手续办理,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也未依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提起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对破坏和损害生态环境问题不较真碰硬,履职尽责不力,导致该县矿产资源领域问题多发频发。
1.生态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扎实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事项移送工作办法》,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制度落到实处
,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同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三是本案除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外,还同步启动了应急处置和生态损害赔偿,第一时间消除污染隐患,保障环境安全,充分体现了相关行政部门尽职履责的工作作风。
该企业已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绥化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有关规定对其罚款66.3万元,并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同时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该非法废铝熔炼加工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奉化分局已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2023年5月29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信访投诉,在奉化区莼湖街道吴家埠黄泥山一养殖场发现一非法废铝熔炼加工点。
将生态损害赔偿和大型活动碳中和等纳入了碳普惠体系消纳渠道,拓宽碳普惠减排量的消纳渠道。五、开展碳足迹评价、近零碳创建示范工作。今年2月出台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10月2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守护黄河生态 厚植绿色底色”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鉴于以上事实,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与利川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就生态损害赔偿相关事项进行了磋商,经磋商,双方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据悉,2021年以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6件,民事案件169件,行政案件57件,公益诉讼案件91件,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0件,审查涉环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4件,共计577件。...举证环节,原告围绕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各项诉请所依据的证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对温室效应的影响等多个方面向法庭出示证据,被告围绕其虽存在超标排污、但并未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进行举证,后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
市生态环境局对本案开展了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现场填写了《涉嫌大气环境损害现场调查表》和《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意愿反馈单》,经综合认定确定本案生态损害赔偿总金额为33890元,该单位在立案查处过程中表示自愿承担本案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专家意见等与企业开展磋商,并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该企业以替代性修复的形式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考虑到该企业是初犯,且已主动改正违法行为,超标幅度在10%以内,同时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经讨论,一致认为该企业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符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条件。
通过环境司法与生态修复的创新融合,推动地方碳汇项目落地,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随后,案件当事人与怀宁县交发公司签订《安庆市林业碳票买卖合同》,约定通过购买并核销林业碳票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大庆市龙凤区某燃料油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案发现场进行采样,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
目前,该案件已由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计划就案件生态损害赔偿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二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了环境违法案件公益诉讼,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危废的处置费用,而且还要承担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修复受损害生态环境,对其他企业形成很大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2022年11月8日,生态损害赔偿权利人黄岛区人民政府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黄岛区院支持参与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督促赔偿权利人追加上述生物质厂为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采纳了检察机关上述意见。
3月1日,由阿尔山市检察院提起的吴某某涉嫌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阿尔山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用林业碳汇产品来折抵生态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吴某某真心悔过,自愿承担生态损害责任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责任,并与内蒙古森工集团克一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林业碳汇交易协议。
处理结果针对该企业涉嫌通过隐蔽墙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已于2022年11月8日正式立案调查并立即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环境资源违法“一案双查”,同时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快速鉴定评估
新出台的《森林资源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购买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非针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替代履行,而是针对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替代履行。...行为人通过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不能减免行为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2022年4月多部门联合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
此外,桐乡市人民政府、首批“零碳”公共机构代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围绕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零碳”公共机构建设、“零碳”银行创建和生态损害赔偿等领域需求,向首批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主体购买林业碳汇共计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要求该单位减产60%,处以罚款30万元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下),共10起案例如下: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整理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2022年9月2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认定当事人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主动消除环境危害后果且违法行为对土壤污染损害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同年7月,青浦检察院与涉案公司达成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后由涉案公司向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申请开户并认购核证林业碳汇。...砍伐后场景新法促新措助力碳达峰2022年6月13日,最高法《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肯定了当事人可以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损害赔偿责任。理念一新天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