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及畜禽养殖废水的;3.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对水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4.私自将危险废物送交无资质的单位贮存、处置或者擅自非法处置的;5.应申领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的
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依证排污责任,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6年起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四)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做好入河排污口管理与排污许可管理的衔接,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应将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决定书中排污口的运行管理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履行依证排污责任,落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6年起须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规范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四)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开展自行监测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监测频次和内容等,规范开展各项大气污染物监测,严禁弄虚作假。
(二)需同时办理环评审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中试项目,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同步审批,减免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分类简化排污许可证变更形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相关数据共享共用
(二)简化排污许可变更方式。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简化排污许可证变更方式。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排污信息清单》或《排污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项目于2018年10月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备案网站完成备案,2020年3月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
一、哪些排污单位应该申领排污许可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规定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四章 交易程序第十条 排污权交易程序包括出(转)让委托、信息发布、意向受让登记、组织交易、成交签约、价款结算、交易鉴证、排污许可证申领或变更等。...转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可转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受让方是指:(一)因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等需要通过有偿获取增加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二)对排污权进行回购的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
一、核算范围(一)核算许可排放量的排污单位按照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包括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和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已出让排污单位减排量记录情况、排污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情况、地方人民政府区域削减工作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测算情况、区域削减方案是否存在重复使用减排量等
二、要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执行相关要求产废单位应按照《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等相关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载明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在开展现有管理人员全员培训基础上,针对新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人员和各级新调整的排污许可行政管理人员,山东省建立了“新上岗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每季度由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一次新调整人员培训工作,并同样组织闭卷测试
同时,经调查还发现该企业属于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企业,但并未申领排污许可证。因水样检测结果未超标,企业理所当然地认为本应回用的工业废水直排这一行为并无不妥。...《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禁止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水
对于重新申领、延续和变更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以达标排放的实际排放量为基数重新核定许可排放量。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填报实际排放量。
铸造和锻压企业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并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记录报告、信息公开等要求。
经查,该砖厂自2020年5月申领排污许可证以来,仅在2022年开展2次自行监测,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至少5次自行监测。...三、启示意义(一)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身份证”,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必须持证生产、按证排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
在开展利用活动前,利用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利用活动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论需要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区内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该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超过3家的,应当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持证开展经营活动。(四)试点总结。2025年12月,梳理此轮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点对点”利用处置模式,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试点条件1.产废单位或利用单位生产经营设施位于我省行政区划内,为符合我省建设项目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且连续两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
二、要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执行相关要求产废单位应按照《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等相关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载明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