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委外转移方式统计,市内转移占比54%,省内跨市转移占比43%,跨省转移占比3%。...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市内、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跨省委托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
二、上海御仓合建材有限公司非法跨省转移建筑垃圾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3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下称昆山生态环境局)接到昆山市周庄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周庄镇执法局)提供的涉嫌非法跨省转移建筑垃圾的线索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转移。三、加强处置过程监管。严格许可证制度,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遵循就近处置原则,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同等条件下遵循就近原则,尽可能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至本地具有收集、利用或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废物长距离转移运输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
鼓励企业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能力或资格核实指引》开展相关核实,进一步明确企业实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和处置审批流程,指导企业规范审核委托利用处置单位能力、资格,保证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合法合规
落实长三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完善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和方法。
2021〕4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公告如下: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跨省转移情况
相关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环评审批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跨省转移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可按程序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各地要密切关注跨省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废的企业,要加强指导服务,切实降低环境风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的,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跨省利用的,应严格执行备案制度;省内跨市转移的,产废企业要督促市外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在省系统中注册登记流转,实现转移过程闭环监管。
其中委托市外经营单位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30.7万吨(包含跨省转移量3.5万吨),共涉及27大类124小类,其中占比前五位的危险废物大类依次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14.2万吨、hw34废酸2.8万吨、hw48
以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为重点,完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台账、标识标志、污染防治要求及跨省转移等制度体系,强化全过程管理。
跨省转移污泥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接收省外污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我市原则上不支持跨市转移生活污泥,特殊情况确需转移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生活污泥跨地区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并向生活污泥移除地市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依法依规开展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分级行政审批,不违规设置市(州)间行政壁垒,不违规增设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核,不违规下放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经营许可分级审批权限,不违规限定危险废物经验范围或比例等
《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规定,对于报废光伏组件(光伏组件生产、技改、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光伏组件),在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等工作时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已实现全流程无纸化运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函及相关单位申请材料、复函、审批决定等均应通过国家固废系统运转。...(二)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工作。我厅推进信息化手段,提升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提高转移效率。
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的,应依法向省级部门申请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取得批准方可实施转移。...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的,应在转移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备案,未完成备案的,不得转移。
(工作要点见附件3)(四)持续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各区要将控制环境风险和妥善利用处置作为危险废物转移的总体要求,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各项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移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出本市利用备案的通告》要求,办理固体废物跨省利用备案手续。指导督促拟跨省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依法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
二、深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与四川、云南、贵州、河南、湖北制定2024年危险废物“白名单”,调整优化危险废物“白名单”的范围和类别。三、推进川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融通。...探索高竹新区危险废物跨省域一体化监管新模式,高竹新区内企业固体废物向川渝两地转移均按省(市)内转移管理,实现固体废物顺畅转移。四、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该类跨省转移事项无转移区域限制,亦无需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手续。...三、跨省转移区域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遵循就近原则,可转移区域包括:相邻的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四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
,按照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要求,该类跨省转移事项无转移区域限制,亦无需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手续。...三、跨省转移区域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遵循就近原则,可转移区域包括:相邻的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四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3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数据,重庆市危险废物共转移处置143.05万吨(其中跨省转移处置量23.37万吨),转移量大于5万吨的危险废物类别有9大类,分别为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废机油、废膜组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
2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第一批共19家。...,经审核,我部建立了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现予印发(名单附后)。
生活污泥异地处理处置的,生活污泥产生地和处置单位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均要进行全过程监管,(新增)跨省转移污泥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接收省外污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我市原则上不支持跨市转移生活污泥,特殊情况确需转移的,申请转移单位应当制定生活污泥跨地区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受单位基本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信息),并向生活污泥移除地市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生态环境部1月22日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本目录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等工作。...公示如下: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转移管理、信息公开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要求,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