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认为,在实施上述废气治理整改措施后,不需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本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恢复费用按零元计。本案备受关注的争议点有两个。一是二氧化碳是否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全文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本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的通告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的作用,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彼时,我国面临着能源消费需求大、能源供给制约多、能源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差距,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国际地区形势动荡影响能源供应、应对气候变化压力不断加大等挑战。
上游地区发生污染事件后,在积极采取处置措施的同时,要及时通报下游,以便下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损害。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恢复生境,减轻污染危害,这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和急迫任务。...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明确受害范围,给下游一个明确的交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这一事件产生了较大的舆论影响,对此,相关部门要积极干预,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如案例二,人民法院严格执行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判令未依照批准条件取水的煤矿开采企业赔偿了50余万立方米地下水流失的生态环境损害,有力维护了区域地下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
其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供施工现场取证线索,罗湖管理局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针对该公司扬尘污染致环境空气损害案件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进行损害评估。...以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司法鉴定、磋商安排、协议签订的全流程创新推进扬尘污染损害赔偿工作,在深圳市乃至广东省内尚属首次。
2018年,安徽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包括部分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函,其中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各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开展磋商、申请司法确认、提起诉讼与强制执行,以及修复方案编制、修复效果评估等业务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工作。
第十条筛查发现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线索,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在30日内就是否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初步核查;经核查发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除国家规定的不启动索赔情形外,应当立即启动索赔程序。
其他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由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管辖。生态环境损害范围跨市域的,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由市政府与相关省级政府共同管辖,协商开展赔偿工作。
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陕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工作实施意见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同年12月向四川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在执法检查过程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判别为生态环境损害或初步判断存在生态环境损害,并及时告知局法规科,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和赔偿工作。...符合生态损害赔偿调查评估情形的,执法人员在违法行为调查(侦查)取证时,应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固定生态环境损害事实和证据。
自治区依法实施下列环境保护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排污许可制度;(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区分生态环境损害可以修复和无法修复分别规定赔偿义务人的修复和赔偿责任,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磋商的内容,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统计等改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环保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推进排污权有偿交易和使用研究探索。
第三方技术单位鉴定本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总计86.60万元。...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吴川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没收扣押的相关物品;陈某水等人承担赔偿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时,为查明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和损害事实,委托相关机构或者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鉴定评估报告、专家意见等,可以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第九条 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启动后,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损害调查。调查应当围绕生态环境损害是否存在、受损范围、受损程度、是否有相对明确的赔偿义务人等问题开展。
“企业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之后,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可引导赔偿义务人到这里来开展替代性修复。”...作为生态修复可视化、集中化、大众化的载体,梁鸿国家湿地公园已落地10余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鸢尾园”,废弃果林“蝶变”为赏花胜地。
第五条 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后,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形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林业碳汇损失的测算方法可以参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相关标准。
第六条对初次环境违法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磋商协议,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或赔偿,主动开展污染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提升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的,可以作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参考情形提交集体审议。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创新。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的情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小型案件,系指生态环境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且生态环境损害量化金额(不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估算值低于三十万元的污染环境类生态环境损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