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和使用原煤、煤矸石、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9.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建立长效机制,将运行补贴纳入属地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发挥环境效益;开展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采暖商铺并网或清洁化改造,依法全面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
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动态清零。到2025年,全市基本淘汰燃煤热风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和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严格执行销售煤炭质量标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每年定期开展散煤经销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四、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7.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三)优化交通结构8.优化调整货运结构。
珠三角地区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ⅲ类禁燃区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严格落实太仓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建高污染燃料设施。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推动用能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
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推动用能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
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确保清洁取暖率达到预期指标;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
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19年重新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基础上进行修订。
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确保清洁取暖率达到预期指标;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重点城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加大民用及农业散煤替代力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动态清零。到
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结合实际推广应用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等清洁取暖技术。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煤质监管,持续开展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型煤抽检,对生产销售不合
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规范设备管理,将设备运行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正常运行,发挥环境效益;开展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采暖商铺并网或清洁化改造,依法全面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
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依法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三)进一步优化交通结构,加快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有序推进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
优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商品煤行为。5.整合替代锅炉及炉窑。全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及《关于扩大禁燃区范围,全面落实“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严格落实苏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有序推进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
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散煤管控,加大散煤质量监管力度,严控劣质散煤运销渠道,持续开展散煤复燃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
将主城区、南六县全域及北五县城镇周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三是车辆治理方面。主城区建成“绿波带”12条,主次干道停车次数和通行时间大幅下降。
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依法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依法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5年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0%;2030年进一步下降。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