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能耗“双控”管理要求,优化用能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光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强化清洁燃料替代传统的高污染燃料。...推动重点行业减煤节能,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安全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严格落实太仓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建高污染燃料设施。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鼓励泉州、漳州等地陶瓷企业干燥塔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九)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鼓励泉州、漳州等地陶瓷企业干燥塔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
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推动用能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
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推动用能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
各地要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户情况、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具体落实到县、乡、村及户)并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确保清洁取暖率达到预期指标;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
重点用于支持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劣势企业、劣势产能。(二)工业节能减排。...重点用于支持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燃料替代、尾气达标提标处理等。(七)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
推进加热炉、干燥炉、热处理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淘汰并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第五条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第六条本通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第七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制定关中地区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新、改、扩建用煤项目,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措施。
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确保清洁取暖率达到预期指标;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制定关中地区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新、改、扩建用煤项目,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措施。
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调控方案要求,重点压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措施。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重点城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加大民用及农业散煤替代力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动态清零。到
充分用好各类政策,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郑汴洛濮氢走廊等重点区域,通过典型带动、省市协同,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更新,加快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助力交通运输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建立激励和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鼓励交通运输低碳技术研究应用和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设备,鼓励更新使用绿色先进设备,推进行业绿色低碳、数字智慧转型升级。
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煤质监管,持续开展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型煤抽检,对生产销售不合...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推动生物质、天然气等燃料替代煤燃料。(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建设。
禁止使用煤粉、石油焦、兰炭等其他高污染燃料。(五)无组织排放应收尽收。强化各类物料储存,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物料应封闭储存,块状物料应封闭或半封闭储存。...对于不具备天然气管网覆盖条件的,推动探索甲醇燃料应用。(四)提升末端治理水平。
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规范设备管理,将设备运行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正常运行,发挥环境效益;开展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采暖商铺并网或清洁化改造,依法全面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
对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依法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三)进一步优化交通结构,加快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有序推进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
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清洁能源。(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配合)5.大力发展清洁取暖方式。...严格控制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现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优化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商品煤行为。5.整合替代锅炉及炉窑。全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25年底前,淘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合成氨生产除外),淘汰孝感市中心城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有效控制燃煤使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