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所发电能一部分供业主免费使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超出免费用电额度的光伏用电量,则按照优惠电价向业主收取。
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新老划分”节点,以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上网模式上拥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可在 “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或 “全额上网” 中任选其一。
详情如下:《〈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发布为向社会更好宣贯《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详情点击吉林: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超20%电量,不予接入!4月3日,吉林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详情点击江苏:一般、大型工商业均可灵活选择上网模式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清镇市合计246814.11㎡包含机关单位、学校及医院空置屋顶进行利用,建设46.5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招标公告如下:清镇市屋顶光伏经营权出让示范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屋顶光伏经营权出让示范项目已由批准单位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
原文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根据《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灵活选择上网模式。...(五)对于2025年1月23日《办法》发布之日及以前备案且于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发布之日后变更备案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日前,浙江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废止《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公告,公告称瑞安市实行的《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与上级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为进一步规范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建设
第二条 本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适用本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以下原则:(一)强化统筹、规划引领。
新能源司答复: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取得备案证和接入方案,未能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月3日,吉林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企业: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时间又进入2025年,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能源与电力政策,无论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办法还是136号文件,都表明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加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良苦用心。
,各有关企业: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日,吉林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科学动态调整余电上网比例。
详情如下:水城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一片区) 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水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征求意见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重庆市“百万千瓦屋顶光伏”
第二条 本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适用本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以下原则:(一)强化统筹、规划引领。
第二条 本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适用本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以下原则:(一)强化统筹、规划引领。
安全司答复: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取得备案证和接入方案,未能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项目分类和上网模式与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市场化导向,支持“自发自用”模式。
结合年前《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对于自用比例的要求,再结合136号文对于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的改进以及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的竞价方式,显然是在从行政和市场两方面来控制余量上网项目的上网电量比例。
〉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开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两份重磅政策,正式开启了我国光伏发电不保量、不保价的新时期。
近期,《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重磅政策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