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电力企业大坝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1号)《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号)
5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三溪口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三溪口等17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25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告》指出,2023年陕宁青三省(区)各电力企业能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了“中国
,在共学、互联、互动中着力解决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方面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稳步推进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工作。...今年以来,云南能源监管办联合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会同4家乙级大坝水电企业,共同搭建“1+4+1”支部结对共建平台,通过党建引领、精准帮扶,指导4家水电站制定大坝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月度会商推进机制
相关电力企业分别围绕电网安全、发电安全、大坝安全、施工安全进行了重点发言。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结合二季度电力安全形势,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和三省(区)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将加强协同,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共同落实好电力安全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共同督促电力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大电网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大坝安全等重点领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各地报送情况,现将650个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长龙山上库坝等2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16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来《关于长龙山上库坝等2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
电站积极推动水电科技创新,开展中小水电防洪预警、大坝安全及水能管理系统建设科技项目,和输电线路智慧运维系统、“小、散、远”水电站安全综合治理及智慧工业视频系统推广应用研究。
各水电站要对可能发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做好充足准备,提前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保障大坝安全。五、科学应对灾害险情。
各水电站要对可能发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做好充足准备,提前采取针对性防御措施,保障大坝安全。五、科学应对灾害险情。
云南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贺信精神,联合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组成专业督导调研组,主动上门开展大坝安全注册专题辅导,助力白鹤滩电站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水平。
加大对大坝安全技术研发、试点投入和支持力度,做好北斗、遥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大坝安全领域的应用。高度重视地震监测,地震风险区大坝要补充完善地震监测设施,努力提升大坝安全技术水平。
关闭时间超标、裂纹漏气、涂层脱落等风险隐患;加强燃煤机组锅炉烟风道、除尘器、脱硝催化剂装置、渣仓、粉仓料斗(含灰斗)、输煤栈桥等重点设备设施的钢结构、支吊架、承重焊接部位强度复核;排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安全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防范大坝安全风险”的主基调,高质量完成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实现大坝全生命周期管理。会议由大渡河公司承办。集团大坝中心解读了在线监控系统、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要求。
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评级由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现场检查评定,主要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大坝安全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等。检查组一致认为电站大坝管理规范、运行状况良好,符合甲级注册标准,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
持续提升水电站及大坝安全管理水平方面,深入推进水电站及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做好水电站及大坝安全度汛监管。持续提升新能源安全管理水平方面,重点是加强新能源施工安全管理和风电工程项目项目管理。
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印发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累计派出检查小组2193个,督促整改问题隐患2667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
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常态化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现场检查34次,约谈40余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问题600余项,连续3年实现电力安全生产
7.完善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及时披露
二是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电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维护好贵州大电网运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国家能源局日前同意注销福建船场溪二级、沙县城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福建船场溪二级、沙县城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3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2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注销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平地哨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平地哨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5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2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张河湾抽蓄上库坝等5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张河湾抽蓄上库坝等50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
水电站大坝安全事关人民群众重大生命安全,不容有失。各电力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派出机构要紧盯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督促企业逐项整改销号,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行业未受到警示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