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证交易环节分为交易申报、交易结果确认、资金收款确认、绿证分配(如有)、交易结果上报、绿证划转等环节。
绿证交易形式分为直接交易和代理交易两种。其中,直接交易是经营主体自身直接购买或出售绿证;代理交易是代理机构代理其他经营主体购买或出售绿证,其他经营主体可不单独注册账号。
绿证交易标的为绿证,1个绿证对应 1MWh 电量。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交易申报数量的最小单位为1个绿证。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个绿证。
绿证交易的交易方式包括协商、挂牌等。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发展情况,可提供其他交易方式,具体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另行明确。
绿证价格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不能为0元。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市场,包括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交易区域等。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服务更多经营主体参与绿证交易,更好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价值,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编制了《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经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复函批准,现正式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