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方愿同拉方携手启动五大工程,共谋发展振兴,共建中拉命运共同体。中拉双方要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拓展清洁能源等新兴领域合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拉清洁能源合作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将为双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注入强劲动能,为全球气候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拉美具有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与政策支持双重优势
拉丁美洲拥有得天独厚的清洁能源资源潜力。根据全球清洁能源开发分析平台(GREAB)的评估,拉美地区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在50GWh及以上的河流共计10380条,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共计9350TWh/a,占全球的20.2%,开发潜力集中于亚马孙河、托坎廷斯河、奥里诺科河等大型河流流域。风能方面,南美洲南部的阿根廷、乌拉圭、玻利维亚,东部的巴西以及中美洲的尼加拉瓜等国部分地区的风能资源条件优异,年平均风速在6m/s以上,利于开展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太阳能方面,域内多国的资源条件优异,区域平均年水平面总辐射量在1800kWh/m2以上,宜集中开发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00TW。
多国明确气候治理与能源转型目标,加速向清洁能源过渡。目前拉美国家已全部加入《巴黎协定》,有16个国家做出了减碳承诺,大约覆盖区域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60%和总GDP的65%,从其气候目标雄心来看,智利、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巴巴多斯、巴拿马和牙买加均设定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乌拉圭提出2030年实现碳中和。能源目标方面,区域全部33个国家里有31个国家拟定了可再生能源比例目标。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等大国均设定“清洁能源发电占比目标”;26个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法律或政策。当然,个别国家容易出现目标实施不及预期的情况。例如,墨西哥于2015年通过墨西哥《能源转型法》,该法设定到2024年清洁能源应占总发电量的35%,但2023年该国清洁能源发电占比仅为24.3%。
政策内涵方面,拉美国家支持因地制宜的开发路径,鼓励风、光、水、氢能等多赛道并行发展。拉美能源政策呈现以下突出特点:一是多样化开发可再生能源,各国政策文件常被提及的能源类型包括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希望充分挖掘本土资源禀赋。二是强调电网开发的重要性,区域国家明确表达需要为大规模水电开发配套建设更多远距离高压线路,同时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并网规模,提升电网系统的灵活性、适应性。三是积极布局氢能产业发展,巴西、阿根廷希望兼顾绿氢和低碳氢的发展,开发目前更具成本优势和规模效益的天然气制氢,智利的氢能战略聚焦基于光伏、风电的绿氢开发,抢占产业先发优势。四是重视能源转型的ESG议题,关注清洁能源开发过程中的社区利益、性别平等、环境保护,希望激发能源转型广泛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更加全面的公正转型。
中拉清洁能源合作成效显著前景广阔
近五年中国在拉美地区清洁能源投资快速增长。根据巴西应用经济研究所的统计,中国企业对拉美清洁能源的直接投资从2018年的9.6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38亿美元。中国企业对巴西清洁能源行业的兴趣在疫情后强势回归,2023年前五个月,中企在巴西该领域的总投资额达到650亿雷亚尔(130亿美元)。在投资方式上,中国企业采取并购与绿地投资并重的策略。据统计,2014~2017年中国在拉美的清洁能源投资几乎都采用并购的方式,从2018年开始绿地投资的项目数量显著增加,并购项目的比例逐年降低,这种消长反映了中国企业更加主动地融入拉美市场,寻求成为拉美区域新建清洁能源项目的规划者和实施者。
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拉能源电力合作正迎来战略机遇期。双方具有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的互补性,拉美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中国具备清洁能源领域的全产业链优势。当前,拉美处于电力基础设施更新换代的窗口期。电力需求增长较快,国际能源署预测2030年前区域电力需求年均增长3.2%。区域约60%的电网设备设备使用时间超过20年,造成拉美区域高达17%的电损,即将迎来集中的设备更换期。另外,中国、拉美国家达成多项能源电力领域的合作共识。2021年12月,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第三届部长会议通过的《共同行动计划》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行业公共政策交流与沟通,促进能源资源合作,特别是向更加清洁和包容的能源系统转变;拓展清洁能源资源相关新兴产业合作,支持企业间技术转让。”
中拉能源电力合作也需要关注一些风险挑战。一是政策变动风险。拉美政治局势复杂、政党更迭频繁、经济政策变幻莫测都是影响中拉能源电力合作的不确定因素。根据研究机构“Climatescope”的调查数据显示,区域投资吸引力排名靠后的国家包括墨西哥、玻利维亚、巴拉圭、海地和委内瑞拉,个别国家政局时常陷入动荡状态,中央或地方政府难以执行稳定的能源政策,导致投资者面临较高风险。二是繁琐严苛的环保与劳工政策。拉美国家高度重视环保和劳工权益议题,设立了诸多法律和管理规定,对外资企业而言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三是供应链本地化要求。部分东道国对外资参与当地项目有不同程度的本地化要求,且本地化率要求不断提高。四是融资挑战。拉美各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由于一些国家的清洁能源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市场数据,导致新能源项目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遭遇更多成本与限制。五是美国的霸权干扰。美国对中拉经济合作的干扰,长期资助拉美国家的一些非政府组织,从环境、劳工、投资合规性等多方面抹黑中国企业,制造各类舆论风险,并实施“长臂管辖”制裁。对于具有高度战略敏感性的合作,直接从政府层面施压,迫使拉美国家改变合作决策。
以新的战略定位开创更加美好的合作未来
面向未来,拉美电力需求预计保持较快增长,到2030年,拉美地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预计将达到23%左右,到205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41%左右。中拉能源电力合作需要把握战略机遇期,突破传统的相互认知,实现与时俱进的创新与升级,逐步扩大合作国别,支持拉美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和电力互联。
升级战略定位。拉美是我国夯实国际产业链相互依存关系、维护关键矿产进口安全、装备产品“借道出海”和拓展出口市场的重要区域。中拉能源合作需要突破传统的相互认知,实现与时俱进的创新与升级。除了区域大国外,拉美部分国家保持较好势头,可以成为中国清洁能源合作下一步重点关注对象。
聚焦可靠供应。近年来,拉美多国频繁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暴露区域电源结构单一、电网发展滞缓、运行调控能力薄弱、气候韧性不足等问题。中拉能源电力合作可聚焦电力可靠供应,以清洁能源项目合作加快电源多元化发展,以电网项目合作助力提升送端电网的电源接入和电力送出能力,以电力技术合作提升系统运行管理水平。
创新合作路径。包括深化水电合作,在开发大型水电项目的同时关注区域水电现代化、智能化改造的市场空间;加快布局电动汽车及其充电网络合作,推动双方从订单交易走向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度本土化;面向拉美区域的欠发达国家开展“小而美”的能源合作,并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应用。
深化技术交流。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科技实力可弥补拉美地区在技术研发、专利申请和劳动力素质等方面的短板,可依托双方政府间多边机制,创立中拉清洁能源技术合作联盟、中拉技术援助平台、中拉能力建设平台,加强能源领域的科技人才培养和信息交流,提升民心相通水平。
原标题:全球能源互联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清洁能源合作为中拉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