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21年7月份事关到户分时电价的纲领性文件1093号文发布后,各地关于分时电价政策的修改频率也愈加频繁。
这一方面反映出电力市场改革后,由市场供需所决定的价格信号在频繁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依靠行政规则来制定不同费率的方式难以匹配快速变化的市场价格。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市场短期供需的波动和政令长期计划的稳定形成了一对矛盾,几乎每个月都可以看到有某个省份大改或者小修本省的分时电价政策。
而行业关注的重点无非是分时时段怎么划分,浮动系数怎么确定,计算基数如何调整,也就是具体的时段价格以及不同时段之间的价差。
而且很奇怪的是,分时电价政策所针对的主体主要是工商业用户,但每次分时电价的调整最惊动的却是分布式光伏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
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和光储对于电力价格的敏感性是不同的,后者的价格需求弹性更高,但一份并不是为你制定的政策反而引起了你的注意,可能是项目的定价方式本就存在问题。
之前因为行政分时政策比较稳定,长期不变,问题也就被掩盖了,但现在政策越加频繁地变化,价格的波动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
在黄师傅说电公号开更的第一个月,曾经对分时电价写过5篇文章,但其内容尚处于表层,目的是便于大家如何利用四个抓手来理解各地的分时电价政策,看懂用户的分时电量电费。
但随着更多地方政策的频繁修改以及我自己对于价格机制理解的深入,这次想由表及里,利用系列文章把个人对于分时电价政策的底层思考总结一下,供大家参考,也请各位斧正。

虽然政策的发布者是政府部门,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电力用户,但在这其中我们也不能忽视电网的作用,也不能不顾表后光储项目的诉求。
而分时电价政策的存在,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用户调节负荷使用,那么这些用户侧调节资源为何被需要呢?
前两篇文章先尝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今天先说说电力计划时代为何需要用户侧的调节资源。
计划时代的调节资源
在电力市场还未全面开展,各地依然是电网统购统销模式的阶段,就已经存在用户侧的分时电价了。
为了引导用户配合电网调峰,所以将一天中24小时划分成不同的费率段,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给予不同时段不同的电价,也就是分时电价。
当初时段的划分与用电负荷在一天中的分布非常相关,呈现双峰形态的负荷曲线使得早高峰和晚高峰成为高峰段,深夜用电少成为了低谷时段,其余时段设置为平段。
一些对于价格比较敏感的电力用户会根据这些价格信号来调整自身的用电习惯,所以出现了主动避峰的用户。
彼时某省一些矿业用户的负荷曲线非常明显地集中在晚0点-8点钟,8点一过负荷骤降,因为这8个小时就是行政分时的谷段,可以有更低的用电价格。
而相同的用电量,因为都置于了谷时段,相当于说对这种用户,制定了分时电价政策反而让目录电价时代的电网公司少收取了电费,那么为何还需要顶着收入压力要用户来配合电网进行调峰呢?
自然用电方式下的负荷曲线
电价计划时代,各地的电力用户不论是居民农业这些保障性用户,还是工商业用户都在统一执行目录电价,也就是以政府定价的方式在缴纳电费。
假如说用户侧没有分时电价的话,相当于说用户每一度电的支出成本没有时间属性,啥时候用都是一个价格。
那么全社会因此所反映出来的用电负荷曲线就是每个用户的用电行为习惯所构成的。
有关民生的用电会集中在晨起和晚归阶段,而商业用电不论是商场还是写字楼都要配合用户的行为,多数都会在白天以及晚高峰的时段。

工业用电虽然是最容易调整使用习惯的用电类型,但多数企业的生产主要还是会安排在白天。
所以,更加符合人类作息节律的用电行为是这个阶段的主流,也就是说不加以价格干预的话,全社会呈现的负荷曲线的峰谷差就不会太小,而这势必会影响电网整体的供电成本。
全社会购电成本
在电力市场尚未开启但发电侧已经和电网侧实现经营分离后,如何调度并安排发电计划,权利都集中在电网部门。
虽然各类电源都有相应批复的上网电价或者有当地统一的标杆电价,但是否能够有发电量完全看调度的结果。
厂网分离后在电源侧试行竞价上网,和现在电力市场中的报量报价形式很类似,只不过当时的量价申报信息长时间内是固定的,而且申报价格受限,多从计划性质的成本考量,并不像现在申报的价格限制比较宽,多从市场性质的供需出发。
而竞价的目的是为了在满足电网安全供应的条件下来实现供电成本的最小化,如果说需求侧这边的负荷曲线峰谷间比较大,那么也就意味在高负荷时段需要调用高成本机组,而低负荷时段又要考虑到机组的最小技术出力和爬坡速率限制。
发电侧的发电计划也要随着负荷的波动进行频繁地调整,而这无疑都会提高发电侧的供电成本。

依靠目录电价收取的电费除掉付给发电企业的部分后,剩余的部分是电网公司的收入,统购统销下的输配电费就是如此形成的,那么在收入比较固定的情况下,想要获取更多的输配电费,那么势必就要降低购电成本。
可是降低购电成本并不是说电网要去向发电企业进行压价,更直接的方式就看是否能够改变需求这边的负荷曲线,好让发电侧电源的出力能够更加平滑,而不至于做俯卧撑。
用户侧的分时电价就充当了这个价格信号,而且也有一举两得的作用。
降本增收保安全
如果在自然负荷曲线下,通过人为设定分时时段和价差,假如说全天24小时平峰谷时段各8小时,峰段上浮50%,谷段下浮50%,那么按照这个峰平谷规则收取上来的分时电费和按照全部电量执行不分时的平段价格方式收取上来的电费,哪个会更高呢?
其实就要看自然状态下峰段用电量和谷段用电量之间谁大谁小了,虽然没有数据佐证,但我觉得结果是显然的。

所以一方面,通过分时的方式可以从用户侧这边整体上多收取电量电费,一方面因为有些用户因为价格信号的吸引改变了用电行为,协助电网进行削峰填谷,降低自身电费的同时还会使得全社会负荷曲线的峰谷差减小,进而降低电网源侧的购电成本。
当然,我们不能说这是个套路,增收降本而肥了中间,因为这其中涉及到的电网运行安全收益是无法货币化的。
所以,已经存在很长时间的行政分时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来说起到了一定的价格信号引导作用,而配合调整的负荷曲线也平滑了电力系统的峰谷差,降低了电网运行的安全风险,侧面也验证了不同地区用户对于到户电价高低的承受程度。
但这依然属于是包含计划性质的行政指令,在电力市场进一步发展,现货市场开始运行后,计划与市场,长期与短期,稳定与波动,成本与供需,主观与客观价值论之间的矛盾就会越发显现。
而在电力市场化的时代,因为电网收入的单独核定,导致之前的逻辑不再存在,而此阶段尚存的行政分时电价政策就显得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