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内蒙古能源集团旗下的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境内,拟采用磷酸铁锂电化学构网型储能设备,总容量为300MW/600MWh。该储能设备分开建设1#升压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设备75MW/150MWh;2#升压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设备112.5MW/225MWh;3#升压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设备112.5MW/225MWh。储能系统由蓄电池、电池控制柜、电池供电柜、储能变流器、升压变压器等设备,以及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就地控制系统等组成。每个升压站各配套1套能量管理系统。
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储能系统集成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
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15000020250411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类别:能源项目货物类,项目内容: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阿能源发【2024】67号)和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170万千瓦光伏)已由阿拉善盟能源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分别为:2412-152921-60-01-895165,2411-152971-89-01-969551。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境内,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拟采用磷酸铁锂电化学构网型储能设备,总容量为300MW/600MWh。该储能设备分开建设1#升压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设备75MW/150MWh;2#升压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设备112.5MW/225MWh;3#升压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设备112.5MW/225MWh。储能系统由蓄电池、电池控制柜、电池供电柜、储能变流器、升压变压器等设备,以及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就地控制系统等组成。每个升压站各配套1套能量管理系统。
蓄电池在电池柜内串并联汇接后,汇总输入储能变流器,储能变流器输出至升压变压器升压后接入电网。
2.2设备交货期:交货期30日,计划开始交货时间:2025年7月1日,计划交货完成时间:2025年7月31日。
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响应。
2.3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境内。
2.3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池簇、PCS、EMS、干式变压器、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及箱内配套设施(如温控、通风管道、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配合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等。现场设备交接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完成,投标人进行配合。
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
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本项目储能系统拟采用35kV中压交流并网,并网总容量300MW/600MWh,储能系统输出35kV,在每座升压站35kV配电室设置对应储能并网开关柜,接入35kV母线。
2.3.2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提供并敷设、安装。
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二次分界点:投标人供货的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至招标人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以及系统调试等其它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调试分界:投标人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及地方电网公司要求,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消防验收、配合协调并网验收合格手续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2.3.3招标容量:300MW/60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设备。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储能设备厂家中标后,1、2#升压站储能系统设备与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EPC总承包签订供货合同,3#升压站储能系统设备与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17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签订供货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储能系统集成商)在中国境内具有累计不低于5G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或电芯、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CNAS或CGC或CQC等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3.2.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及CNAS或CGC或CQC认证的报告并提供本次投标各项目所使用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电池、模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