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发布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
电网规划建设应当全面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落实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安全高效、清洁低碳、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立体枢纽大电网,提高清洁能源在省内的消纳水平,不断提升电力保障能力。
其中明确,电力发展规划、电力专项规划应当将电网规划布局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协调。
电网规划布局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适度超前、合理布局输电通道、变电站、换流站、配电站(所),提高清洁能源在省内的消纳水平;强化主干电网网架,补足区域电网短板,提高电网承载能力、供电能力和抗灾能力,提升电网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用能成本。
还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引导电网技术创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鼓励电网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