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锂离子动力电池碳计量工作的通知(鄂市监量函〔2025〕44号)。其中提到,全力推进碳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紧紧围绕锂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管理需求,着眼企业碳足迹管理中长期需求,协同产业链龙头企业,借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系统编制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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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做好2025年度锂离子动力电池碳计量工作

2025-03-20 08:41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锂离子动力电池碳计量工作的通知(鄂市监量函〔2025〕44号)。

其中提到,全力推进碳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紧紧围绕锂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管理需求,着眼企业碳足迹管理中长期需求,协同产业链龙头企业,借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系统编制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能源计量数据转换为碳排放数据、碳计量数据溯源及可信评价、不确定度评定、碳计量审查等行业适用的技术规范。

积极推进产业碳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协同产业链龙头企业,选择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及电池材料中的1—2种产品,编制并执行碳计量管理体系文件,打造碳计量管理应用样板,力争实现典型锂电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计量器具数字化管理、碳计量数据可信评价和碳管理绩效可视可改进。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试点组织开展碳计量审查,验证企业碳计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

有力支撑锂电池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发挥国网电力数据集成优势,协同碳足迹标识认证机构,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保障体系,优先选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数据,提升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校验的可靠性。深化碳计量在产品碳足迹量化中的应用,组织开展锂电池碳足迹关键环节分析及减控措施研究,助力锂电池产业降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原文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锂离子动力电池碳计量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省计量院荆门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荆门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服务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碳计量技术体系,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现就2025年度锂离子动力电池碳计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双碳战略重点部署安排,结合湖北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中长期发展需求,从2025年开始,力争用2年时间,协同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快构建服务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的碳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管理体系和支撑锂电池碳足迹管理的数据质量计量保障体系,有力助推湖北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力推进碳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紧紧围绕锂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管理需求,着眼企业碳足迹管理中长期需求,协同产业链龙头企业,借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系统编制碳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能源计量数据转换为碳排放数据、碳计量数据溯源及可信评价、不确定度评定、碳计量审查等行业适用的技术规范。(牵头单位: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计量院、省计量院荆门分院,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二)积极推进产业碳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协同产业链龙头企业,选择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及电池材料中的1—2种产品,编制并执行碳计量管理体系文件,打造碳计量管理应用样板,力争实现典型锂电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计量器具数字化管理、碳计量数据可信评价和碳管理绩效可视可改进。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试点组织开展碳计量审查,验证企业碳计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牵头单位: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省计量院、省计量院荆门分院)

(三)有力支撑锂电池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发挥国网电力数据集成优势,协同碳足迹标识认证机构,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保障体系,优先选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数据,提升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校验的可靠性。深化碳计量在产品碳足迹量化中的应用,组织开展锂电池碳足迹关键环节分析及减控措施研究,助力锂电池产业降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荆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国网电力湖北省有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省计量院、省计量院荆门分院等)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导向。开展锂离子动力电池碳计量技术研究和管理体系建设,是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举措,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倾听企业呼声,明晰产业碳计量管理的现实和长远需求,切实解决企业碳管理急迫问题,在协作中推动产学研互信互鉴,形成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统筹推动。荆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配套适当的资金保障工作运行;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省计量院荆门分院,协同相关企事业单位,迅速制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细化工作方案,并按图施工。相关单位要秉持科学精神和系统思维,系统谋划、高质量开展工作。

(三)对表推进。第一项重点工作应于2025年12月前形成初稿并征求相关企业意见;第二项重点工作应于2025年6月前选定相关产品及实施地点,待相关技术规范成稿后,积极推进;第三项重点工作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锂电池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工作部署,尽快形成阶段性成果。

荆门市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要指导省计量院荆门分院加快湖北省新能源电池碳计量中心建设步伐。各单位有关工作意见建议,请联系省局计量处徐冬冬,电话027-8870197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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