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依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征得地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暂停其交易资格,重新参与交易前须再次进行公示。”
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2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在天津电力市场进行实际交易(名单见附件),经请示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对上述售电公司做如下处理:
一、即日起暂停售电公司在天津地区的交易资格。
二、售电公司重新参与交易前,须提交重新参与交易申请,通过交易中心注册条件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参与天津地区电力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