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4号机)市场注销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大港广安津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后有关市场化交易事宜的复函》文件要求,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4号机)的市场注销申请。
经核实,该企业已无正在履行或待处理的交易合同,符合市场注销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件等方式向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名反映;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则注销申请自动生效,不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