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山东莘县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10059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山东莘县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发电(莘县)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境内南侧,紧邻河南省范县。风电场地形主要为黄河冲积平原,海拔在49m~55.7m之间,表层以耕土为主。本项目拟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220kV升压站后,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武阳站220kV侧。
重大件推荐运输线路为:
生产厂家→全国高速网→南林高速S28、德上高速G0321→收费站出口→G240国道→S248省道→县道→通村公路→沿场内新建、改造道路→各个机位点进入本工程场址。
以上线路为参考路线,最终选定路线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确定。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10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允许上下浮动)、单机容量为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筒规格为160m钢混塔架塔筒)、预应力锚索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升降机(采用爬梯导向)及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拉伸器、专用工具、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数字化交付服务商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
2.3 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索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底前完成4台套预应力锚索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索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底前完成不少于4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三峡能源山东莘县100MW风电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三峡重庆能投黔江五福岭二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10028)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黔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重庆能投黔江五福岭二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重庆黔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与马喇镇之间的南北向五福岭山梁,直线距黔江区主城东南部约30km。海拔高度在1200m~1400m之间。本风电场场址西侧有G65包茂高速和G319国道经过,场区进场及场内均有一期已建风电场道路通过,大件运输经G65包茂高速行驶至重庆市黔江区附近,由黔江南收费站出高速,再经G319国道、一期已建风电场道路到达本项目风电场场内道路处。国家级公路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已建风电场道路为山皮石路面,道路宽度及纵坡基本满足大件运输要求,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重大件推荐运输线路为:
生产厂家----全国高速网----G65包茂高速----黔江南收费站----正舟路----物流东路----黔永大道----G319国道----一期风电场道路----风场场内外道路分界点。
以上线路为参考路线,最终选定路线由投标人现场踏勘后确定。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7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允许上下浮动)、5.0MW≤单机容量≤6.0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可以混排,混排机型数量不超过两种),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升降机(采用爬梯导向)及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拉伸器、专用工具、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 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5年5月底前完成4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7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三峡重庆能投黔江五福岭二期风电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