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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在2024年11月刚刚完成了整月结算试运行。截止本文发稿时,最新版规则依然是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在2024年9月13日发布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南方区域规则”。
(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金泽城)
宏观层面,南网区域电力交易市场与国网区域现有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和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在体系及处理原则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省间/区域市场与省级市场关系;
▶省间/区域市场与省级市场衔接及配合时序;
▶省间、省内中长期市场与省间、省内现货市场衔接机制;
▶现货市场申报机制;
▶现货市场出清及定价机制与;
▶输电价格处理方式等。
上述每个方面差异的详细分析都需要较多的研究工作,如读者有具体研究需求,请联系本文结尾处联系人。
本文主要在微观层面对比南网区域与国网区域相关跨区跨省电力交易规则的明细条款,作为对比对象的国网区域相关规则分别是:
▶2021年11月发布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简称“国网省间现货规则”)
▶2024年6月20日发布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简称“国网中长期规则”)。
具体规则对比内容包括:
▶中长期交易
▶现货交易
▶结算机制
中长期交易
1
交易周期
南方区域规则中的中长期交易涵盖了跨省和省内的交易形式,而国网区域中长期规则仅聚焦于跨省的中长期交易。在交易的执行周期上,两者均适用于年度(含多年)、月度(含多月)、周(多周)、日(多日)等多种周期的交易品种。
2
交易类型和方式
从交易类型来看,南方区域规则中的中长期交易包含了经营主体之间的电能量直接交易和合同交易。而国网区域中长期规则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绿电交易这一类别。南网各省间的绿电交易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但另有规则条款,未包含在9月13日这版规则中。
对于电能量交易,两种规则均允许经营主体通过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滚动撮合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易。
在合同交易方面,两种规则均限制了经营主体只能采用双边协商的方式,确保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交易时序
在交易时序的安排上,南方区域规则优先组织跨省优先计划交易,随后依次是跨省中长期交易、省内中长期交易以及省内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其中,跨省中长期交易的时序与国网区域中长期规则保持一致,均按照年度(含多年)、月度(含多月)、月内的顺序进行组织。
4
交易曲线
在交易曲线的约定上,南方区域规则要求中长期交易必须明确分时曲线。这些曲线包括自定义分解曲线和常用分解曲线两类。自定义分解曲线由经营主体根据自身需求提出,而常用分解曲线则由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统调负荷特性、市场用户负荷特性以及发电特性等因素进行编制。国网区域中长期规则虽然也要求中长期交易需约定电力曲线,但并未对曲线的具体组成成分进行细化说明。
在交易安全校核方面,南方区域规则对跨省优先计划交易进行了交易校核和安全校核的双重检查,而对跨省中长期交易和省内中长期交易则仅进行交易校核。
5
价格机制
南方区域规则和国网区域中长期规则均要求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需经由经营主体通过协商或集中交易等方式确定。在燃煤发电市场的交易价格机制上,两规则采用了“基准价+上下浮动”的模式。对于跨省输电价格,两者均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计算:输电损耗价格= 交易送出电价×批复或报备输电损耗率/(1-批复或报备输电损耗率)。
在价格限制方面,两规则对集中竞价交易的价格上下限设定有所涉及,但具体细节存在差异。南方区域规则在强调集中竞价交易限价的同时特别指出双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受限价约束,而国网区域中长期规则未提及相关要求。
南方区域规则在跨省优先计划交易的价格形成机制上,明确指出应依据国家指令性计划及政府间框架协议来确定成交价格。同时,在代理购电价格方面,南方区域规则也给出了明确的执行标准,即依据当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或遵循各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代理购电价格机制,而国网区域省间中长期规则未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现货交易
在南方区域规则的框架下,省间现货市场细分为日前与实时两大板块,而国网区域省间现货规则涵盖了日前与日内两个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国网区域的现货包括省间现货和省内现货,而南网区域规则中南网区域现货开市期间省内现货被区域现货替代。
1
申报
关于申报价格方面,南方区域规则明确规定在日前市场中发电侧与用户侧需遵循报量报价的模式。至于实时现货交易,则采用日前已封存的申报信息,经营主体无需再次进行申报。相比之下,国网区域现货规则要求经营主体在日前与日内市场中均需申报分时电力与价格曲线。买方需明确落地侧的电力及价格,而卖方则需申报上网侧的电力与价格。
2
出清
在出清环节,南方区域规则中无论是日前还是实时市场,都需运用安全约束机组组合(SCUC)与安全约束经济调度(SCED)技术,来精确计算运行日各时段的机组开机组合、出力曲线、跨省送受电计划曲线以及日前/实时现货的节点电价。而国网区域现货规则采用直接集中竞价方式来进行出清。具体操作为:将买方市场主体在买方节点所申报的电力与价格,依据特定公式折算至卖方节点。折算后的买方市场价格等于原报价减去输电价格(含输电网损折价),而折算后的买方市场电力则为原申报电力除以(1-线路网损率)。在卖方节点,卖方市场主体的报价将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买方市场主体折算后的价格则从高到低排序。随后,按照买卖双方价差递减的原则,依次进行出清,确保价差最大的交易对能够优先成交。从这个角度来看,两者差异巨大。
3
价格机制
南方区域规则的现货市场体系中价格机制融合了节点边际电价与系统边际电价的特点。对于发电侧,价格构成涵盖了电能量价格及辅助服务费用等要素。而用户侧价格则包括电能量价格、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以及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多项内容。在日前与实时市场中,出清价格通过分时节点电价来精确计算,这一电价由系统电能价格与阻塞价格两大部分共同组成。
对于跨省送受电的价格构成,它综合了落地侧价格、送出侧价格以及送出侧关口价格。其中,落地侧的日前与实时价格是基于对应落地关口节点的分时价格加权平均值来确定。送出侧价格则是通过从落地侧价格中扣除输电价格来得出,并且“点对网”与“网对网”的送出侧价格会分别进行计算。送出侧关口价格则是在对应送出关口分时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基础上,再叠加省内输电价格来形成。其中点对网的送出侧关口价格直接采用其所在价格分区的现货出清价格,而网对网的送出侧关口价格则是网对网送出侧关口现货出清价格与省内输电价格及降价分享空间(如存在)的总和。
此外,南方区域规则还规定需根据市场实际运行情况对价格进行限价管理,确保报价不超过设定的出清限价范围。
国网区域现货规则的日前与日内市场中现货价格则采用出清边际价格作为出清依据。这一价格是通过取卖方节点最后一笔成交交易中买方折算后的价格与卖方申报价格的平均值来确定的。后续内容见下篇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