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及配套细则:《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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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初期 市场化机组和市场化用户“日清月结” 零售用户根据零售代理合同“日清月结

2024-12-03 15:17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结算试运行第5 版)及配套细则:《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安徽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以及《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现征求意见。

其中,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指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初期,市场化机组和市场化用户“日清月结”,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结算依 据;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依据,并向经营 主体发布。其中发电侧以 15 分钟为基本计算时段,用电侧以 1 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用户按日抄表,月度结算电量、电费由日清电量、电费累计形成。零售用户根据零售代理合同“日清月结”,按月进行 零售市场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依据,并向经营主体发布。

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发电侧“报量报价”,进行双 偏差结算,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 节点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日前出清电量与中长 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日前出清电价结算,机组上 网电量与日前出清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 结算。新能源机组以“报量报价”(具备 AGC 功能)或“报 量不报价”(不具备 AGC 功能)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进行双偏差 结算。参与现货市场的独立储能充、放电价格采用所在节点 电价,参照市场化机组结算。市场化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日 前申报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用户侧日前市场统一 结算点电价结算,实际用电量与日前申报电量的偏差按照用户侧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结算。  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 市场,不匹配优发电量,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参照市场化用户 结算,现货市场对应的偏差电费由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直接承 担。

现货市场中发电侧结算电价为机组所在物理节点的节 点电价。考虑到实时市场出清时间颗粒度为 5 分钟,实时市场 15 分钟节点电价为该时段内每 5 分钟出清节点电价的算术平均 值。发电侧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由发电侧每 15 分钟 日前出清电价与对应日前出清电量加权计算确定,实时市场统一 结算点电价由发电侧每 15 分钟实时出清电价与对应实际上网电 量加权计算确定。用户侧日前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由用户侧一小时内 发电侧每 15 分钟日前出清电价与对应日前出清电量加权计算确 定;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由用户侧一小时内发电侧每 15 分 钟实时出清电价与对应实际上网电量加权计算确定。现货市场中的月度现货均价由当月发电侧每 15 分钟 日前、实时结算电价与对应日前出清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加权计 算确定。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现货市场应设置报价限 价和出清限价。此外,当市场价格处于价格限值的连续时间超过 一定时长后,可设置并执行二级价格限值零售市场用户以售电公司与其约定的零售合同结算。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价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 行。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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