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天津市电力市场履约保障凭证工作方案》。
《天津市独立储能市场交易工作方案(2025年修订版)》提到,独立储能可分别按照电力用户、发电企业两种市场主体类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一)作为电力用户,独立储能可选择参加市场化交易(含绿电交易)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入电量。
(二)作为发电企业,独立储能可与批发用户直接交易售出电量,也可通过售电公司向零售用户售出电量(独立储能作为发电企业参与的交易简称储能交易)。现阶段独立储能只能与天津域内电力用户进行交易。
储能交易以年度、月度、月内等交易周期开展,主要采取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方式。
现阶段独立储能作为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只能签订顶峰合同(即高峰、尖峰合同),具体时段划分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395号)执行。高峰、尖峰合同价格不超过本地燃煤基准价上浮20%的1.5、1.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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