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2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省发改委关于继续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4〕34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充电负荷转移,降低用户充电成本,湖北省自2023年12月1日起对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实行分时电价机制。为保持政策稳定性,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执行方式等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320号)规定继续实施,即: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主体,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