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全行业用电指数为134.6,全行业用电量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34.6%,年均增长7.7%,同比增长5.6%,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增长。
9月,农林牧渔业用电指数为152.6,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2.6%,年均增长11.1%,同比增长6.4%,同比增速比上月回升1.8个百分点。
9月,制造业用电指数为130.2,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30.2%,年均增长6.8%,同比增长2.4%,当月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降幅进一步扩大,下拉当月制造业用电增速。其中:
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指数为120.4,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20.4%,年均增长4.8%,同比下降1.4%,降幅比上月扩大1.3个百分点。当月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幅度均超过6%。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指数为150.5,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0.5%,年均增长10.8%,同比增长8.6%,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消费品制造业用电指数为128.8,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28.8%,年均增长6.5%,同比增长3.9%。
9月,服务业用电指数为156.6,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6.6%,年均增长11.9%,同比增长12.7%,服务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其中: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指数为143.7,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43.7%,年均增长9.5%,同比增长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指数为153.5,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3.5%,年均增长11.3%,同比增长13.9%。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快速发展带动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延续快速增长势头。
住宿和餐饮业用电指数为163.4,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63.4%,年均增长13.1%,同比增长12.6%,当月华东、华中、西南区域气温仍然明显高于上年同期,对当月的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增长有上拉影响。
表1 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表(以2020年基期为100)
图1 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图(以2020年基期为100)
附注
一、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所包含的指标
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所包含的指标有:全行业用电量以及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服务业用电量。通过全行业用电量来反映第一、二、三产业所有行业的整体电力消费情况;通过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服务业用电量来反映这三个领域的电力消费情况。另外,在制造业、服务业领域中分别选取了三个代表性类别或行业。其中,制造业中选取了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制造业三个类别。服务业中选取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三个行业。所涉及的指标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行业统计数据。
考虑到电力消费中部分统计指标在统计当期值时,对上年同期值做了更新,因此,每月计算最新一期指数时,也同步更新上年同月的指数(上年同期指数根据对应的统计指标同期值的调整而调整)。
二、指数周期、基期
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编制。系列指数选择将2020年作为固定基期(以各指标的2020年基期为100),以反映相关指标自“十四五”以来的累计变化情况。对于用电量等反映某一时间段的指标,选择固定基期当年同月数据为基期。为平滑实际统计数据中的异常或随机波动,固定基期当年的各月数据不是直接采用统计数据,而是采用加权平均值法给固定基期各月数据赋值。
三、指数计算
首先对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各项指标当期值除以基期值)。对于综合指数,使用指数加权法计算综合指数进行综合评价。指数加权法基本公式为:综合指数S =ΣPi * Wi。其中,Pi是第i个分指标经过标准化处理后得到的测评值,Wi为第i个分指标的权重值,该值乘以相应的权重Wi可得到一个分指标的分值,分别计算出各项分指标的分值后再进行加总得到各综合指数。
四、相关指标注释
1.全行业用电量即为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的合计值。农林牧渔业用电量即为第一产业用电量(不包括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服务业用电量即为第三产业用电量。
2.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4.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