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2024年第三次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充分肯定了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安排中国中煤在会议上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形神兼备抓好体制机制类改革落地见效》书面交流,介绍了中国中煤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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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进行典型宣传

2024-10-10 09:40 来源:中国中煤 

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2024年第三次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充分肯定了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安排中国中煤在会议上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形神兼备抓好体制机制类改革落地见效》书面交流,介绍了中国中煤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质量推动体制机制类改革任务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现全文转载如下:

中国中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深化体制机制类改革任务,不断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活力动力,经营业绩保持良好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企业改革

一是高质量组织集中学习。中国中煤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三中全会精神,先后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以“第一议题”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管理提升专题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聚焦2023年度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分析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全覆盖落实全会精神。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各级党委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进厂矿、进班组、进一线。召开改革专题推进会,全面承接、逐项细化全会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各项重大举措。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穿透联系二级企业及所属企业,公司高管人员联系三级企业同步向上督导二级企业”的多级联动改革联系点机制,切实解决基层难点问题。

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前置事项清单

一是动态优化各级企业权责清单。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动态完善“四个事项清单”(党委会、董事会、总办会三个决策事项清单和党委前置事项清单),同步有机融入职权配置手册,形成“多单一表”。“一对一”指导所属127家企业党委、60家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动态完善前置事项清单和集体研究把关清单,推动各治理主体决策程序衔接运转规范。二是定期评估前置研究把关质量。定期组织所属企业对清单质量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评估,通过印发通知逐一反馈前置研究常见问题和个性问题,先后召开6次专题推进会,分层分类指导所属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三是加强前置研究动态信息监控。以建设生产运营智能管控平台为契机,将各二级企业党委前置研究纳入系统管控,强化对前置事项清单可操作性、各治理主体议事流程规范性和运转衔接流畅性实时监督,有效量化评估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质量。

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子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

一是加强子企业董事会顶层设计。建立董事会应建企业日常管理机制,应建范围内82户子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中国中煤连续6年获评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优秀企业。出台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每年对所属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开展综合考评。逐户企业开展董事会建设现场调研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一企一函”反馈工作提示函。二是规范外部董事日常管理。拓宽外部董事来源,从重点子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选聘外部董事,不断完善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坚持“月调度、季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专职董事例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专职董事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依托董事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建设“集团履职指导+子企业履职保障”双平台,实现子企业董事会运行和专职董事履职日常工作线上化,严格规范管理,常态化列席子企业董事会,做好专职董事履职台账。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组织全层级子企业董事会秘书、董办工作人员业务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

突出更广更深覆盖,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

一是强化契约目标挑战性。进一步完善“摸高”机制,实施所属企业负责人目标薪酬改革,简化薪酬结构,取消合并各类单项奖10余项,平均浮动薪酬占比超过80%,差异化设置不同类型企业考核指标,深化“先予后取、优绩优酬”分配理念,实现“我的目标我清楚,我的薪酬我做主”。二是动态优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向各级管理人员拓展,分类分层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截至2024年8月末,9户二级企业管理人员签约比例已达100%。三是严格考核刚性兑现。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对超额完成考核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激励到位,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年度综合评价不称职或触发“双70”条款的坚决调整退出,激励经理层主动担当作为。

提高效率增强活力,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用工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各级总部机构改革。先后开展两轮集团总部改革,2021年实行大部制 改革,总部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部门负责人编制分别精简32%、12%、10%和27%。2023年实行业务项目负责制改革,建立“三层八级双通道”职级体系,形成“四元薪酬”结构,总部部门精简至13个,人员编制、部门负责人编制又分别精简33%、34%。全面完成二级企业总部改革,机构数量、人员编制、中层职数分别精简28%、49%和21%,同步压茬推进三级企业总部改革。二是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走深走实。建立集团总部常态化竞争上岗机制,每3年开展1次竞争上岗。各级子企业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全覆盖,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进退留转、薪酬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达8.97%。三是不断完善员工流动退出机制。按照“控总量、调结构、提素质”要求,坚持减人不减资、增人不增资,深化人工成本全口径管理,劳务费与工资总额一体化管理,从严控制劳务派遣及其他从业人员数量,加大不在岗人员清理处置,全力推动减人提效,2023年公开招聘比例继续保持100%、员工市场化退出率达2.5%。

原标题: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进行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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