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持续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生活服务五大领域电能替代。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83.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41.5%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
同时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 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24〕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