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之后,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规则形式对我国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核发、交易、划转、核销的全生命周期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氛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则》共8章35条内容,具体明确了绿证交易在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绿证核发和交易行为,《规则》明确了绿证核发与交易相关的职责分工。《规则》明确指出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政策设计,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工作。绿证交易机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相关规范要求负责各自绿证交易平台建设运营,组织开展绿证交易,并按要求将交易信息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为确保绿证的唯一性,《规则》规范了绿证核发范围和方式。一方面,在风电、太阳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外,明确为2023年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并对其自发自用电量和存量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绿证,但不参与交易。另一方面,以“批量自动核发”和“申报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绿证在核发范围内全覆盖。同时,卖方在注册绿证账户时还须承诺仅申领中国绿证、不重复申领其他同属性凭证。
为保障绿证核发和交易的统一性和透明性,《规则》细化了绿证交易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绿证可单独交易(仅可交易一次),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加强了绿电绿证交易协同。交易平台方面,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交易方式方面,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绿证划转方面,由交易中心将绿证交易信息同步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证交易信息实时做好绿证划转。
为避免绿证面临的环境属性被重复使用和重复申明,《规则》补充了绿证有效期和核销机制。《规则》明确绿证有效期为2年,并对2024年及之前的绿证设置过渡期政策。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予以核销。
《规则》的发布释放了哪些信号?
在我国绿电绿证交易蓬勃开展的背景下,《规则》的出台为我国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再添砖加瓦,为绿证交易构建统一高效、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体现了国家对于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心。在职责分工上,通过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体现了绿证的核发交易和绿电交易组织开展的高度统一。在账户管理上,通过约束卖方仅申领中国绿证,进一步严肃绿色环境价值的唯一性认证,有助于提升国内绿证在国际上的权威性。在绿证核销上,通过规定核销机制和2年有效期,有望促进市场内绿证供需的动态平衡,提升绿证交易活跃度,避免绿证囤积,同时解决环境属性被重复使用和重复声明的风险。
《规则》对浙江开展绿电绿证交易有何影响?
浙江作为全国绿电绿证交易机制探索和市场培育的排头兵,率先实现分布式绿电聚合交易和绿电交易常态化开市,绿色电力消费氛围浓厚。《规则》的出台有助于在浙江形成“需求旺盛、政策规范、市场健全”的共同合力,进一步释放省内绿色电力消费潜力。一方面,绿证的核销机制为省内企业采购和使用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使用或降低外购电力碳排放提供了务实有效的工具,有望进一步提升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的潜在效益;另一方面,2024年之前核发绿证有效期延迟到2025年底的过渡期政策,也有利于省内存量绿证的有序消纳,为浙江绿电绿证交易向新规过渡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