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华润新能源(沧州)有限公司启动华润沧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6MW24MWh配套储能EPC总承包工程标段招标,项目地点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体24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已完工业绩;或1个单体24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舱)供货完工业绩,且储能设备供货单位的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
华润沧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6MW24MWh配套储能EPC总承包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ZBGG2024090017号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北部片区2024年度第64批招标华润沧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6MW24MWh配套储能EPC总承包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新能源(沧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沧县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4058624GZ0002P1
项目名称:华润沧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标段名称:6MW24MWh配套储能EPC总承包工程标段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即包括本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安全设施及职业健康的“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所有工作,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具体工作范围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和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储能系统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储能系统破土动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储能系统设备基础完成日期:2024年11月10日
电池预制舱及PCS等设备全部进场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储能系统设备安装完成日期:2024年12月10日
储能系统调试完成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储能系统并网日期:2024年12月25日
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相应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均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体24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已完工业绩;或1个单体24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至少包含电池舱)供货完工业绩,且储能设备供货单位的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00MWh。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完工或投运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供货证明、能反映业绩要求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全国建筑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为准。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应为负责储能电池系统生产集成的单位,同一联合体成员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联合体中。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专利要求:无
8.其他要求:1)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2)储能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集成中至少一项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
3)投标阶段应提供投标方案所采用储能电池电芯、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分别通过符合GB/T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4131-2017《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34120-2017《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标准的型式试验,并已取得具有CMA/CNAS 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运前所采用储能电池电芯、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分别通过符合GB/T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4131-2023《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34120-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标准的型式试验,并提供具有CMA/CNAS 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