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2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函。其中,《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版)》本细则适用于吉林省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开展的电力零售交易。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与聚合资源的电

首页 > 配售电 > 电力交易 > 政策 > 正文

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双向自主选择

2024-09-04 10:00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9月2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函。

其中,《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版)》本细则适用于吉林省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开展的电力零售交易。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与聚合资源的电力零售交易另行规定。

售电公司通过双边协商方式与零售用户开展零售交易,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双向自主选择,签订零售合同。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和电网企业三方签订市场化零售交易电费结算协议。电网企业依据市场化零售交易电费结算协议开展电费结算。

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电力交易机构以绑定的零售用户可参与市场实际用电量为基础开展量价清分,出具日清分单据,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电网企业开展电费结算。零售用户在零售市场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电力交易机构以零售用户可参与市场实际用电量为基础,按月出具结算依据,电网企业开展电费结算。

批发市场以15分钟作为一个结算时段,零售市场以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签订的零售合同要求为依据开展结算。

详情如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