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源泉,不仅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无尽的便利和舒适,同时也潜藏着巨大的危险。正如一把双刃剑,能源的威力越是强大,一旦失去控制,其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也就愈加严重。在现代社会中,电力作为一种至关重要的能源形式,其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电力市场化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然而,我认为,仅仅以安全为名,而牺牲效率,绝非一个长久之计。安全并非通过僵化和停滞不前来实现,而是在科学评估和合理范围内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和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性能。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之视角”)
图一 第七章 系统安全
第七章系统安全,共分四个小条。
第三十条 规定了经营主体在技术、管理运行和义务三方面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规定了电力调度机构在安全方面需要履行的六条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就是应当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则,在遵循规则至上的原则下,我们必须明确一点: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那些负责执行规则的人,同样也适用于那些制定和监督规则的人。具体来说,电力监管机构作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机构,也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其规定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监督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这些具体而明确的职责,电力监管机构在维护整个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第三十二条 规定了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相关问题。从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和一一列举的需要具备的功能。
第三十三条 规定了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对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履行的职责,并以电力市场运行规则为基础,规划和更新系统,适应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
在电力市场的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市场的波动、政策的变动、技术的更新换代,甚至是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因此,对于市场风险的防控和监督工作,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关注。
市场风险防控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提前识别、评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减少其对电力市场正常运行的负面影响。这包括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及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共享。
图二 市场风险防控和监管
第八章分四个小条。
第三十四条 规定了市场监管的职责和牵头部门,规定了作用是引导市场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而非单边上升或者下降。要求建立市场风险防控机制,保障系统安全、市场平稳运行。
第三十五条详细阐述了电力监管机构在电力市场中的职责和作用。该条款明确了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如何制定和实施电力市场干预规则,以及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电力市场干预措施。这些规则和措施旨在确保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透明度和稳定性,防止市场滥用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并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不靠强有力的监管,只靠自觉性,是无法防范风险的。
第三十六条 分类规定了各类主体需要履行的风险防控职责。
1、电力市场运营机构需遵循的原则,履行市场监控责任。
2、市场成员需要履行的职责。
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无论是任何单位还是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那些被明令禁止的行为。这一系列被禁止的行为,我们希望从规则正式实施的那一刻起,就不再有人去触犯。或许,这样的期望在现实中显得有些理想化,甚至可能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努力去实现这一目标,确保这些被禁止的行为,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