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电力交易公司通过交易平台发布了蒙西地区售电公司信用评级结果,以售电起步推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质化运作。此次评级主要依据《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针对售电公司信息管理、履约情况、交易价格、服务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等市场行为指标数据和信息,全面进行量化评估与评级。
83家售电公司中,开展业务 37 家,信用评级均在 A 级以上( AA级 31 家, A 级 6 家),新入市未开展业务的 3 家,初始信用评级为 A 级,其余未开展业务的 43 家企业信用评级为 B 级。
下一步要将信用评价范围逐步拓展至获得电力市场交易资质并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并将市场主体评价结果报市场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制定“黑红名单”,建立运行风险预警评级机制,与履约保函、市场交易、信息获取等环节建立动态联动关系,通报至相关信用管理平台。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开展有助于引导市场主体培育信用意识,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多元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形成自律、自治的良好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