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四个监管”工作要求,6月28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用户受电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启动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把握时代发展趋势,立足新发展阶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在政府数字化改革领域的具体实践,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会议强调,构建用户受电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巩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先期构建的“1+4+N”监管体系(“1”个监管平台,打造“4”个核心监控模块,实现“N”个用户受电规范性关键指标的重点监控),从用电报装源头出发,有效实现用户办电全流程、全环节数字化监管,实现“流程透明、责任清晰”,确保“获得电力”指标“看得见、控得住”,推动能源监管“站得更高、看的更远”。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云南省存在的用户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牢牢把握做好开展数字化政府建设和数字化能源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好数字化监管对推动能源监管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机遇,要坚持协调联动,系统施策,确保数字化监管平台深度应用,推进数字化监管综合发力。要同步做好网络、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切实筑牢数字化监管系统安全防线。
云南能源监管办、云南省能源局及各州市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各级供电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