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浙江湖州市发改委对娄可柏委员提出的《关于助力“双碳”实现、促进新能源储能发展的建议》进行答复,其中指出,促进中大型储能发展,鼓励企业申报浙江省新型储能示范,对列入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的项目,其所需能耗由湖州市“十四五”新增能耗予以统筹解决。
此外,湖州市将加快推动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并落实储能调度方案,确保发挥电网侧储能在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的顶峰作用;鼓励新能源场站内自建储能开展技术改造或具备技术条件的转为电网侧储能,按照电力现货市场部署,接受调度指令,按系统需求进行充放电,积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答复中还提到,目前湖州市新能源储能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目前省层面补贴支持政策较为有限,补贴资金由仅限于纳入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电源侧储能,不含用户侧储能,湖州市发改委鼓励各区县学习借鉴诸暨、义乌等地经验,出台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在项目装机、上网电价、容量补偿、调频辅助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原文如下: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33号 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娄可柏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助力“双碳”实现、促进新能源储能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并综合会办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储能发展势头不断向好。近年来,我市储能发展势头良好。一是传统储能起步较早。早在1994年,我市就启动了首座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目前已建成投运天荒坪、长龙山两座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390万千瓦,龙王山抽蓄已启动前期工作。二是新型储能发展势头较好。2023年我市新增储能装机12.82万千瓦,新增备案储能项目17.31万千瓦。在项目方面,长兴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被国家能源局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建成全省首个电网侧示范储能项目——长兴110千伏金陵变10千伏储能电站;菱湖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等5个项目列入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南太湖“光储直柔云”示范项目等7个项目列入省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三是配套产业基础扎实。集聚了“天能、超威、微宏”等一批新能源电池领域的龙头企业和蜂巢、天能帅福得、凯金、永兴、卫蓝等一批大项目,形成电池研发、生产组装、原辅材料加工、零配件制造、销售以及废旧电池回收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
(二)储能管理政策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储能应用示范,有关政策举措走在前列,在全省地级市层面率先出台《湖州市绿色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湖州市储能和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7)》等文件,明确到2027年新增储能90万千瓦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各区县建设任务,持续激发储能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并网储能项目408.54万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90万千瓦,新型储能18.54万千瓦,在建储能项目15.02万千瓦)。
(三)储能配套产业不断提升。我市集聚了“天能、超威、微宏”等一批新能源电池领域的龙头企业和蜂巢、天能帅福得、凯金、永兴、卫蓝等一批大项目,形成电池研发、生产组装、原辅材料加工、零配件制造、销售以及废旧电池回收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包含储能在内的绿色能源产业被列入我市八大新兴产业链。
二、有关问题的回应
根据提案中反应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回应:
(一)新型储能产业合规手续略显繁杂。2023年12月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导则明确了用户侧储能设计、建设、系统配置以及并网验收等技术要求。2024年2月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新型储能项目备案、接入审批、并网验收等管理流程。2024年3月省电力公司印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用户侧储能系统并网服务管理细则(暂行)》,明确了用户侧储能从接入申请到并网验收的全流程管理规定。为保障储能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我市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流程办理前期手续。
(二)新能源储能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目前省层面补贴支持政策较为有限,补贴资金由仅限于纳入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电源侧储能,不含用户侧储能,我委鼓励各区县学习借鉴诸暨、义乌等地经验,出台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在项目装机、上网电价、容量补偿、调频辅助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能源科技未能很好保障能源供给。《湖州市绿色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中将建设储能创新科技平台纳入规划。加强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合作,加快建设储能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推动“储能+”领域学术发展、技术突破和产业革新。深化产学研联动,鼓励校企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半固态储能系统及设备研发、储能电池导热材料研发等项目落地。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实施技术攻关,提升产品的科技水平。
三、下一步举措
(一)提升储能项目收益
一是鼓励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新型储能的电价机制以及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制定,今年4月,省里先后印发了《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浙江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对浙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做出明确要求,提出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的独立储能电站,以独立储能身份参与调频市场。我市将加快推动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并落实储能调度方案,确保发挥电网侧储能在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的顶峰作用;鼓励新能源场站内自建储能开展技术改造或具备技术条件的转为电网侧储能,按照电力现货市场部署,接受调度指令,按系统需求进行充放电,积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二是促进中大型储能发展,鼓励企业申报浙江省新型储能示范,对列入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的项目,其所需能耗由我市“十四五”新增能耗予以统筹解决。
(二)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加强规划布局,按照“产业集聚、优化布局”原则,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向发展基础好、配套体系完善、环境容量大的区域集聚,集中布局打造南太湖储能产业集聚带。以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产业为重点,积极培育新兴储能产业,依托骨干企业加强产业集中度,推进重大储能产业项目引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以强化集群产业主导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不断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储能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给予储能企业政策性融资贷款担保,优先为储能行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推进储能产业技术创新
聚焦储能关键技术装备,深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机制,加快推进多元技术研究。铅蓄电池领域,重点推进极板设计优化、新型电解液和添加剂研发,持续推进铅蓄电池在比能量、长寿命、快速充放电等性能领域技术突破,研发新型环保、长寿命、低成本铅碳电池。锂离子电池领域,强化锂电池结构、正负极材料、电解质材料等研究,着力突破电池安全技术、低温电解液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高性能电池隔膜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新型电池储能领域,重点攻关钠离子超导体合成、改性及成型技术等钠盐电池技术,加快突破高比能、高安全固态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加大液流电池、金属空气电池、锂硫电池、铅锂复合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研发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能源工作!
联系人:侯涌 电话:0572-2665136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