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能源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工作,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梳理了能源六大领域常见风险点及具体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方位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在对近年来全国各地能源相关领域安全事故的系统梳理后,深入剖析其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结合珠海市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归纳总结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风险点,针对每一个风险点研究具体防范措施,充分发挥能源企业和各领域能源专家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经过多轮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覆盖油气长输管道、电力设施、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六大领域的常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能源六大领域常见风险点及具体防范措施的通知
(珠发改能监〔2024〕10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机构,中央和省属驻珠海有关单位,珠海供电局等各能源企业:
为切实加强能源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工作,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梳理了能源六大领域常见风险点及具体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方位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在对近年来全国各地能源相关领域安全事故的系统梳理后,深入剖析其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归纳总结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类风险点,针对每一个风险点研究具体防范措施,充分发挥能源企业和各领域能源专家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经过多轮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覆盖油气长输管道、电力设施、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能源六大领域的常见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现将《珠海市能源六大领域常见风险点及具体防范措施》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工作,及时传达给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体、应急、市场监督、城管、消防等各有关部门及镇街,加强宣传引导,以严查细管的高压态势,深耕安全监管“责任田”,按照“四不两直”方式,针对各能源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定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尤其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数量较多的领域,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联合相关单位对照常见风险点开展现场检查,实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充分发挥行业安全专家和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升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效果,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二、请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和省属驻珠海有关单位加强行业指导,及时传达给下级有关单位,特别是针对新能源、新业态,及时出台行
业管理规范、工作指引等,积极引导行业健康、安全发展;突出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抽查,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开展跨行政区域及其他确需由市级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
三、各能源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常见风险点,积极推动能源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严把设计、建设、生产、运行、退出等各环节安全关,着力从源头防控、常态管控、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四个方面下功夫,将能源安全要求融入能源发展的全过程,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本制度不作为能源安全隐患排查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不是开展检查的唯一衡量标准,尽可能覆盖能源各领域风险点和具体防范措施,不作为确定对应领域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的唯一依据,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对于不当使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情况,我局不承担相应责任。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珠海市能源六大领域常见风险点及具体防范措施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