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国家消防救援局获悉,23日晚,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部署各地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7.4万个夜查行动小组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现场劝导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29.8万辆。
全国各级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以及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力量等联合组成夜查行动小组,累计派出检查人员25.6万人,对6.3万个住宅小区、17.5万个自建房以及23.3万家夜间经营使用场所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场所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夜查行动小组还重点检查了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执法人员将宣传、劝导和执法相结合,劝导群众主动搬离违规停放在楼内的电动自行车。
据悉,本次夜查行动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689家单位、856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7300余名个人进行了依法处理,并将对检查发现的61条存在非法改装线索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门店溯源查处。
应急管理部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北京、上海、湖南、福建、四川、河南等全国多地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
多地发布通知明确,夜查行动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中旬。
夜查重点内容为: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月23日夜查行动首日各地多辆违规电动自行车被清理多家单位、物业及个人受到处罚↓↓↓
浙江省清理违规电动自行车3万余辆
夜查行动首日,浙江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联合当地公安、住建、市监等有关部门,联合镇(街道)执法力量,出动检查组9024组,检查人员35175人,深入浙江省6016处住宅小区、40967个自建房、41581家商铺等场所,现场累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31146辆,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795辆,对73家单位、物业及1564名个人进行了处罚。
核查相关证书
陕西省清理违规电动自行车7384辆
夜查行动首日,陕西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联合当地公安、住建、市监等有关部门,在相关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村(居)委的配合下,出动检查组1942组,检查人员6020名,深入陕西省4795处住宅小区、自建房、商铺等场所,现场累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7384辆,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3辆,对64家单位、物业及77名个人进行了处罚。
现场为用户科普飞线充电危害
提示
请各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要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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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这些安全措施请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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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注意!夜查行动,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