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调整浙江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分摊比例的通知,现将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由用户侧与发电侧按3:7分摊比例共同分摊调整为全部由发电侧分摊。发电侧分摊费用在季度清算时纳入华东区域“两个细则”统一结算。
详情如下:
中国电力报前天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06月07日
国家电网报06月07日
贵州能监办06月06日
华东能监局06月06日
浙江能源监管办06月04日
浙江能监办06月04日
西北能监局05月23日
山西能监办05月22日
西北能监局05月17日
云南能监办05月14日
华中能监局05月09日
华中能监局05月06日
华东能监局04月30日
娄底市发改委04月30日
山西能监办04月24日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03月20日
华东能监局03月07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前天
浙电e家06月13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6月13日
浙电e家06月07日
浙江发改06月05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06月03日
浙电e家06月03日
平湖市人民政府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