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调整浙江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分摊比例的通知,现将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填谷调峰费用由用户侧与发电侧按3:7分摊比例共同分摊调整为全部由发电侧分摊。发电侧分摊费用在季度清算时纳入华东区域“两个细则”统一结算。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4小时前
国家能源局5小时前
江苏能源监管办09月30日
东北能监局09月23日
福建能监办09月19日
浙江能监办09月19日
山西能监办09月13日
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09月12日
电之视角09月12日
东北能监局09月12日
湖南能监办09月11日
河南能监办08月29日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08月20日
云南能监办08月15日
甘肃省国资委08月09日
福建能监办07月18日
人民网07月18日
山西能监办07月18日
华东能监局07月16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7月10日
华东能监局06月17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9小时前
浙电e家10小时前
浙电e家09月27日
浙电e家09月25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月24日
浙电e家09月23日
兰溪市发改局09月20日
浙电e家09月20日
国网浙江电力09月12日
新华社09月12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