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在江苏等试点省份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重点监管”的有关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去年我办下发书面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信息披露问题整改,近期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的通知,明确最新要求,进一步维护江苏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企业深刻领会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规则》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电力交易机构要持续加强电力信息披露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企业获取信息提供更多便利。同时,充分发挥信息披露平台作用,持续跟踪企业信息披露情况,对未按要求披露信息的主体及时提醒,积极配合江苏能源监管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强化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督促电力市场成员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安全有序、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