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7个配套实施细则。
其中,《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适用于辽宁现货市场的运营、管理、组织与实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各类市场主体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准入条件,满足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计量、通信等技术条件,符合信用管理要求,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遵守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督,服从市场管理,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辽宁电力现货市场研究专班起草了“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7个配套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
电子邮箱:lnsgxtdlc@163.com
传真:024-86914698
附件: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