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运行 )》、《陕西省电力市场工作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试行版)》、《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省电力运行 )》。
其中《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提出,本细则适用于现货市场建立后的陕西电力市场结算工作,包括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的结算。
批发市场结算周期采用“日清月结”的模式。即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算,生成日清算账单;按月进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市场主体发布。
零售市场根据零售套餐类型以月度为周期结算,即按月进行零售市场电费结算,生成月结算账单,并向市场主体发布。
批发市场用户日前市场分时统一结算点电价按市场化各机组各时段日前出清电量进行所有节点加权平均,实时市场分时统一结算点电价按市场化各机组各时段实际上网电量进行所有节点加权平均,实时市场日均价按当日市场化各机组各时段实际上网电量进行所有节点所有时段加权平均。
零售市场用户以售电公司与其签订的零售套餐电价作为结算价格。在零售套餐中,售电公司应与用户约定结算方案。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平台约定了分时定价结算方案的,以售电公司与其约定的分时电价作为结算价格。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