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运行 )》、《陕西省电力市场工作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试行版)》、《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运行)》、《陕西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次结算试省电力运行 )》。
其中《陕西省电力市场工作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试行版)》提出,本细则是在陕西电力市场已开展 2024 年中长期分时段交易的基础上,为适应本年度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而制定,2025年以后的按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在本细则基础上另行修订。
工作日连续开市按照电力用户(包括代理其的售电公司)是否开展现货分时(24时)结算划分为分时交易模式和非分时交易模式。后续中长期交易结算细化到 24 时结算时,也参照按此分类。
开展现货分时结算的电力用户(包括代理这类用户的售电公司,下同)与燃煤发电企业参与工作日连续开市的能量块交易;开展现货分时结算的电力用户与新能源、水电发电企业参与工作日连续开市的能量块交易,市场主体自主确定分时合同电量。
新能源、水电典型发电曲线形成机制:
(一)风电发电企业优先发电合同按月确定典型发电曲线,执行月的风电典型发电曲线,按照统调风电场站上一年度当月全月平均日出力曲线确定。
(二)光伏发电企业优先发电合同按月确定典型发电曲线,执行月的光伏典型发电曲线,按照统调光伏场站上一年度当月全月平均日出力曲线确定。
(三)水力发电企业优先发电合同按月确定典型发电曲线,执行月的水电典型发电曲线,按照统调水电场站上一年度当月(或由调度机构选择近 3 年来水情况最为接近的年份)全月平均日出力曲线确定。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