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9日,中节能怀安项目户用双向储能机招标,本集中式储能电站配置容量为15MW/30MWh,位于中节能怀安1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升压站一侧。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5MW/3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储能系统设备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簇、储能双向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汇流设备、升压变压器等主体设备以及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全部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等附属材料附件等;技术服务包括完成各单元内部接线和调试服务、现场安装调试指导服务、完成整个系统检查消缺、根据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所有相关的涉网试验及其他试验、消缺整改直至验收通过等。
招标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必须具有已投产同类项目储能系统供货业绩3项,承接新能源配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业绩累计不低于1GWh。同时,至少完成1个连续运行超过1年的已投运容量在3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供货业绩。
此外还要求用于本项目的储能专用电芯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用于该项目的同等规格型号储能电芯国内累计1G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电芯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具备电池电芯、BMS、EMS、储能变流器、协调控制器中至少两个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和电池模组型式试验报告须符合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中节能怀安项目户用双向储能机招标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怀安项目户用双向储能机
二、标段(包)编号:20231202020170364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怀安15MW/30MWh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本储能电站配置容量为15MW/30MWh,位于中节能怀安1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升压站一侧,占地约10.5亩。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包括但不限于:15MW/3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交流侧并网功率15MW,储能时长2h,直流测可用容量30MWh的储能装置,储能系统在额定功率下持续放电时间不小于2小时。储能系统设备包括磷酸铁锂电池(簇)、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升压变压器等主体设备以及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全部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各单元内部、单元之间以及连接至升压站的配电室、控制室、机柜间等)等附属材料附件等;技术服务包括完成各单元内部接线和调试服务、现场安装调试指导服务、完成整个系统检查消缺、根据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所有相关的涉网试验及其他试验、消缺整改直至验收通过等。(具体详见储能设备技术规范书)。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详见储能设备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接到书面通知后60日内全部生产完毕,并运抵交货地点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左卫镇、第三堡乡、太平庄乡境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资格条件
2.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必须具有已投产同类项目储能系统供货业绩3项,承接新能源配套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业绩累计不低于1GWh。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2)至少完成1个连续运行超过1年的已投运容量在3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供货业绩。注: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投运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用于本项目的储能专用电芯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用于该项目的同等规格型号储能电芯国内累计1G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电芯供货业绩(由集成厂商或电芯厂家出具合同等证明文件),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因合同违约或质量问题的诉讼及仲裁的败诉情形; (4)近三年内投标人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电池电芯、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PCS)、协调控制器中至少两个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型式试验报告,其中电芯和电池模组型式试验报告须符合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公众环境研究中心.cn/)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4)投标人在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必须没有储能项目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注:近三年定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日止。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