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的通知,本工作自2023年12月29日正式启动,参与零售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须在2024年1月15日17:00前完成零售合同签订和登记备案。
2024年开始取消零售代理协议签订模式,按照双方在交易平台中确定的零售结算模式(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市场联动、比例分成、固定价格+服务费四种结算模式中任意一种)按月结算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为促进电力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已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持续参与市场交易,2024年起海南电力市场施行保底售电服务机制。
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制一定比例固定成本方式确认。煤电企业与批发用户(含售电公司)的市场化批发交易电价、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的零售交易电价均不含煤电容量电价。煤电机组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煤电容量电费”科目单独列示,由全体工商业用户进行分摊。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根据《海南省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琼发改运行〔2023〕1167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零售市场交易,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